溫室氣體排放
以盤查為基礎,穩健推進校園減碳與碳中和
溫室氣體管理機制
長庚大學重視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管理議題,並依相關法規與國際標準,建立制度化溫室氣體盤查與排放管理機制,持續掌握校園碳排放情形,逐步推動減碳與低碳校園治理工作。
本校依據 GHG Protocol 及 ISO 14064-1 等標準推動溫室氣體盤查作業,透過年度盤查、排放分析與外部查證機制,提升排放數據之完整性、透明度與管理效能,作為校園減碳策略與淨零推動之重要基礎。
此外,本校亦持續結合能源管理、設備改善、再生能源推動及節能減碳措施,逐步降低校園營運碳排放,強化校園永續治理與氣候韌性能力。
本校依據 GHG Protocol 及 ISO 14064-1 等標準推動溫室氣體盤查作業,透過年度盤查、排放分析與外部查證機制,提升排放數據之完整性、透明度與管理效能,作為校園減碳策略與淨零推動之重要基礎。
此外,本校亦持續結合能源管理、設備改善、再生能源推動及節能減碳措施,逐步降低校園營運碳排放,強化校園永續治理與氣候韌性能力。
核心成果
2025 年排放總量
21,332.700
公噸 CO2e / 年
較 2024 年減少
364.89
公噸 CO2e
年度降幅
7.19%
盤查基準年
2023
減碳目標
短期目標
2025 年較 2023 年減少碳排量 10%。
中期目標
2030 年較 2023 年減少碳排量 25%。
長期目標
2050 年達成碳中和。
我們的管理方式
氣候治理與低碳轉型
本校持續將溫室氣體管理納入永續治理與校務發展架構,並透過跨單位協作機制,推動校園減碳、能源轉型與低碳治理工作。
未來將持續配合國家淨零排放政策與高等教育永續發展趨勢,逐步深化碳管理制度與校園減碳行動,朝向低碳與永續校園目標邁進。
未來將持續配合國家淨零排放政策與高等教育永續發展趨勢,逐步深化碳管理制度與校園減碳行動,朝向低碳與永續校園目標邁進。
溫室氣體管理推動情形
本校自 2020 年起,依據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方法學,每年自主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自 2024 年起,委由外部第三方查證,並改採 ISO 14064-1:2018 / CNS 14064-1:2021 標準進行盤查,因此選定 2023 年作為盤查基準年。
2025 年度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為 21,332.700 公噸 CO2e / 年,較 2024 年減少 364.89 公噸 CO2e,降幅約 7.19%。
主要原因包括 2025 年總用電度數較 2024 年減少 396,894 度,未來將持續優化能源管理並提升能源自給率,以逐步達成校園碳中和。
2025 年度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為 21,332.700 公噸 CO2e / 年,較 2024 年減少 364.89 公噸 CO2e,降幅約 7.19%。
主要原因包括 2025 年總用電度數較 2024 年減少 396,894 度,未來將持續優化能源管理並提升能源自給率,以逐步達成校園碳中和。
排放結構分析
| 項目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變化率 |
|---|---|---|---|---|
| 固定排放 | 12.943 | 15.950 | 51.767 | ▲ 300% |
| 移動排放 | 4.258 | 5.286 | 4.692 | ▲ 10.2% |
| 逸散排放 | 3,266.040 | 3,218.881 | 3,013.162 | ▼ -7.7% |
| 能源間接排放 | 19,483.143 | 18,237.036 | 18,048.909 | ▼ -7.4% |
| 其他間接排放 | 217.797 | 220.437 | 214.170 | ▼ -1.7% |
| 總排放量 | 22,984.181 | 21,697.590 | 21,332.700 | ▼ -7.19% |
單位:公噸 CO2e / 年。
資料說明
1. 校區內設有餐廳及商家,各店家設有獨立電錶記錄用電情形。由於全校僅使用單一台電電錶計費,故另建立「餐廳攤商水電與瓦斯費統計表」,記錄各商家每月水電使用度數,並自總用電量中扣除,以計算本校實際外購電力使用量。
2. 本校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第一期工程於 2023 年 4 月 26 日完工掛錶,2025 年發電量為 602,304 度,採躉售方式售予台電;第二期於 2025 年 3 月完工,2025 年發電量 347,585 度,採自發自用模式。
3. 2023 年類別 2(能源間接排放)因校內商店用電重複扣除,導致排放量計算偏差,已於 2024 年度報告書中完成修正。
4. 因 2024 年導入溫室氣體第三方查證並調整盤查方法學,故以 2023 年作為盤查基準年,2022 年數據不再揭露。
2. 本校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第一期工程於 2023 年 4 月 26 日完工掛錶,2025 年發電量為 602,304 度,採躉售方式售予台電;第二期於 2025 年 3 月完工,2025 年發電量 347,585 度,採自發自用模式。
3. 2023 年類別 2(能源間接排放)因校內商店用電重複扣除,導致排放量計算偏差,已於 2024 年度報告書中完成修正。
4. 因 2024 年導入溫室氣體第三方查證並調整盤查方法學,故以 2023 年作為盤查基準年,2022 年數據不再揭露。
七種溫室氣體排放結構
CO2 為主要排放來源,占比約 85% 以上,其次為 CH4 與 HFCs。
| 氣體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 CO2 | 85.79% | 85.16% | 85.95% |
| CH4 | 7.96% | 8.21% | 8.01% |
| HFCs | 5.68% | 6.01% | 5.92% |
| 其他氣體 | <1% | <1% | <1% |
對應國際準則與永續目標
| GRI 305 | 溫室氣體排放 |
| GRI 302 | 能源 |
| GRI 2-27 | 法規遵循 |
| SDGs | SDG 7、SDG 12、SDG 13 |
以盤查為基礎,穩健推進校園減碳與碳中和
Advancing campus decarbonization through transparent greenhouse ga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