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G11 永續城市
SDG11 永續城市:建立永續的城市和社區,提高城市基礎建設、生活品質,促進都市化進程的永續發展。
2007年,世界城市人口在歷史上首次超越農村人口。發展中國家城市的快速增長,正對糧食系統提出巨大的需求。城市已擴張到肥沃的土地,城市家庭對糧食需求增加,並競爭著自然資源的使用權利,如:土地和水。
不可避免的是,食品價格波動往往對城市消費者造成最大的影響,因為他們幾乎全然仰賴於食品購買。糧食價格和收入的變化直接轉換為購買力下降,與糧食不安全率上升,損害其飲食數量和品質。
雖然家庭農場仍然生產世界80%的食物,然而近來趨勢為農業─包括園藝、牲畜、漁業、林業和牛奶生產─日益擴散到城鎮及其周邊地區。城市和城市周邊農業可提供新鮮食物、創造就業機會、回收城市有機廢物、建立綠化帶、強化城市對氣候變化的因應能力。
除了促進城市和城郊農業(定義為城市內與周圍栽種植物與飼養動物);糧農組織正在加強與夥伴組織的合作,諸如:在農村─城市聯繫和土地佔有權問題方面的合作。糧農組織還參與了各種機構的舉措,來改善城市地區糧食系統、城市衛生、水質、廢水管理、營養、以及人道主義以因應城市危機的措施。
SDG11 指標
11.1 |
在西元2030年前,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適當的、安全的,以及負擔的起的住宅與基本服務,並改善貧民窟。 |
11.2 |
在西元2030年以前,為所有的人提供安全的、負擔的起、可使用的,以及可永續發展的交通運輸系統,改善道路安全,尤其是擴大公共運輸,特別注意弱勢族群、婦女、兒童、身心障礙者以及老年人的需求。 |
11.3 |
在西元2030年以前,提高融合的、包容的以及可永續發展的都市化與容積,以讓所有的國家落實參與性、一體性以及可永續發展的人類定居規劃與管理。 |
11.4 |
在全球的文化與自然遺產的保護上,進一步努力。 |
11.5 | 在西元2030年以前,大幅減少災害的死亡數以及受影響的人數,並將災害所造成的GDP經濟損失減少y%,包括跟水有關的傷害,並將焦點放在保護弱勢族群與貧窮者。 |
11.6 | 在西元2030年以前,減少都市對環境的有害影響,其中包括特別注意空氣品質、都市管理與廢棄物管理。 |
11.7 | 在西元2030年以前,為所有的人提供安全的、包容的、可使用的綠色公共空間,尤其是婦女、孩童、老年人以及身心障礙者。 |
11.A | 強化國家與區域的發展規劃,促進都市、郊區與城鄉之間的社經與環境的正面連結。 |
11.B | 在西元2020年以前,致使在包容、融合、資源效率、移民、氣候變遷適應、災後復原能力上落實一體政策與計畫的都市與地點數目增加x%,依照日本兵庫縣架構管理所有階層的災害風險。 |
11.C | 支援開發度最低的國家,以妥善使用當地的建材,營建具有災後復原能力且可永續的建築,作法包括財務與技術上的協助。 |
永續城市怎麼做? (引用ESG遠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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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怎麼做? (引用Good Life Go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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