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甄試錄取名額不足額或錄取後放棄錄取資格時,得於本次招生補足。實際招生錄取名額,均以放榜會議當日統計數字為準。 (1)114年1月8日上午9:00~2月13日下午3:00止:申請報名費繳費帳號(共14碼)。 (2)114年1月8日上午9:00~2月13日下午6:00止:線上報名資料填寫,上傳照片JPG檔,上傳學歷證件PDF,並點選「確認送出報名資料」後,下載報名表自存。 (3)114年1月8日上午9:00~2月14日下午3:30止:ATM轉帳、網路銀行或臨櫃匯款。 (4)114年1月8日上午9:00~2月16日下午6:00止:【報考有採資料審查系所組:臨床醫學研究所碩士班臨床醫學組、臨床醫學研究所碩士班呼吸暨重症照護組、臨床醫學研究所醫學教育組、健康暨長期照護產業碩士學位學程、奈米工程及設計碩士學位學程】於報名系統上傳系所指定應繳資料。※【其餘系所考生只需上傳報考資格相關資料】
轉入年級:入學二年級下學期 ※四年制學士班一年級學生不得報考 ※一律網路報名,並於招生報名系統上傳學歷證件檔案,請參考簡章報考資格應繳相關資料一覽表。 ※以特種身分報考者,需於報名期限內一併上傳退伍證明,否則概依一般身分考生辦理,不予優待。 (1)每位考生僅能擇一登錄「單獨招生」、「醫學院聯招」、「工學及智慧學院聯招」或「管理學院聯招」填寫報名資料。 (2)單獨招生學系,考生一律以報名一學系組為限,不得重覆報名。 (3)聯合招生學系,每位考生繳交一份審查文件資料。考生於報名時於選定類組內選填志願順序。「醫學院聯招」可填1~4個志願,「工學及智慧學院聯招」可填1~5個志願,「管理學院聯招」可填1~4個志願。 (4)志願群組學系之正取生,依考生登記志願學系組順序及考試成績總分高低錄取,考生正取某志願後,取消其後面志願之正取與備取資格,保留該正取志願前其他志願備取資格以備遞補。備取通知遞補時,該備取志願前的其他備取志願仍然保留,取消該志願後的其他志願備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