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計畫內容摘要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執行期間:113學年度第2學期(試辦)(114年2月1日至 7月31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年8月1日至115年1 月31日)及第2學期(115年2月1日至7月31日)。
(三)補助內容:開設教學課程具環境教育相關議題,包括氣候變遷、塑膠減量、淨零轉型、淨零綠生活、改變文化如減菸蒂、環境及資源管理、永續發展、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文化保存、社區參與、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等。並以氣候變遷、塑膠減量、淨零轉型、淨零綠生活、改變文化如減菸蒂等議題為優先。
(四)補助金額:
1、新增課程:每學期每門課(即每案)至多新臺幣(下同)10萬元。2、既有課程:每學期每門課(即每案)至多5萬元。
(五)申請期程:
1、113學年度第2學期(試辦):自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 20日止。2、114學年度第1及第2學期: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3 月31日止。
(六)申請方式:請申請學校以公文方式,函送申請資料至本 部(收件地址:100臺北市中華路一段83號,環境部 收)。三、其餘內容參見附件「環境部補助大專校院環境創意教學活動計畫」。
(七)結果公告:申請截止日後2個月內,本部將函文通知申請 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