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申請哪一種簽證?
居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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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生:
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雙聯學位 -
交換學生:
預計在台停留超過180天 (兩學期) -
TEEP 學生:
持「停留簽證 (TEEP FR)」期間獲本校錄取為學位生,且簽證仍有效者
停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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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學生:
預計在台停留不超過180天 (一學期) - TEEP或IIPP計畫學生
06.27
項目 學位生 交換學生 1. 申請表 O O 2. 彩色證件照兩張 (45mm × 35mm) O O 3. 護照正本與影本 O O 4. 健康檢查證明正本與影本 O O 5. 入學許可正本與影本 O O 6. 最高學歷證書與成績單正本與影本 O X 7. 財力證明正本與影本 O X 8. 學校或主管教育機關開立的核准公函正本與影本 X O 9. 原就讀學校的在學證明正本與影本 X O 10. 其他補充文件 (若有) O O *請注意:簽證核發屬於國家主權行為,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中華民國政府有權不發簽證,且無需說明理由。申請被駁回者,簽證費用恕不退還。
06.30
在台灣停留少於180天需申請「停留簽證」,需要申請文件如下: 項目 說明 1. 申請表 請填寫線上簽證申請表單並列印紙本。申請表上需有條碼,並請務必親筆簽名。 2. 彩色證件照兩張 (45mm × 35mm) 六個月內拍攝,背景為白色,尺寸為45mmx35mm。 3. 護照正本與影本一份 護照效期需為6個月以上,且需有足夠的空白頁。請附上護照個人資料頁影本一份。 4. 學校或主管教育機關開立的核准公函正本與影本 交換學生在台就學期間,須遵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相關規定。 大學或大專院校之交換學生,需檢附由就讀學校核發的同意函。 高中 (含以下程度)交換學生,則須檢附教育部或各縣市教育局 (處) 核發的同意函。 5. 入學許可正本與影本一份 請檢附由長庚大學核發的入學通知書及其影本。 6. 原就讀學校的在學證明正本與影本 需檢附由原學校核發之在學證明文件或學生證。 7. 其他補充文件 (若有) 視個案情況而定。若已入境臺灣後才申請居留簽證者,須另檢附停留簽證影本與入境章頁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