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學分(學期/年,限勵學生)
發布日期: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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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要點
依照教育部「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辦理。本補助為選送勵學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修讀學分。申請前請詳閱「長庚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惜珠補助要點」及「教育部學海惜珠補助之行政契約書」。申請資格
- 須具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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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海惜珠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具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或同一戶籍內家屬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
- 具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補助資格。
- 父或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惟國外研修完畢須返回本校並取得學位,其於國外修讀學分須為本校採認。
- 學業及語文成績標準依「長庚大學領航者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為原則。
- 獲本計畫補助經費之出國人員,不得同時或重複領取政府其他出國研修獎學金。
- 符合欲前往國外學校之相關規定。
- 符合當年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
教育部學海惜珠申請身分及應檢附文件請參考:https://reurl.cc/7YoR09
補助期限及額度
- 補助期限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限。
- 額度依教育部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
申請所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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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當年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所訂之各項文件,包括:
- 基本資料表
- 赴國外研修計畫書約一千字至一千五百字(包括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
- 申請學生赴國外研修動機及企圖心、前瞻性
- 學業成績單
- 外國語言能力證明等資料
- 個人傑出表現及發展潛力
- 符合教育部當年度「學海惜珠」申請資格之證明文件;各類申請身分應檢附之文件,依教育部公告之「學海惜珠申請身分及應檢附文件」辦理。
- 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 師長推薦函一封
- 其他佐證資料,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