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海飛颺(補助修讀學分)
發布日期: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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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要點
依照教育部「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辦理。本補助為選送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修讀學分。申請前請詳閱「長庚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飛颺補助要點」及「教育部學海飛颺補助之行政契約書」。申請須知與截止時間
- 申請本校國外合作學校,請依2025年(114學年度)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提出申請,於113年12月22日前將申請資料送國際事務處。校內初審通過名單經各院審查後公告。
- 申請非本校國外合作學校者,請於113年3月3日前將申請表送國際事務處。
校內作業時程
各項程序 | 說明 | 甄選之時程 |
計畫主持人→系所 | 有興趣申請之本校專任教師(計畫主持人)請將計畫書送所屬系所辦公室審查。 | 1月底 |
系所→學院 | 由學院辦理院級計畫審查,通過名單、各計畫補助優先順序及申請經費等一併繳交至國際事務處。 | 2月底 |
學院→國際處 | 國際處召開校級審查會議,完成校內複審及排序。 | 3月10日前 |
國際處→教育部 | 報教育部申請。 | 3月31日前 |
教育部 | 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 5月31日前 |
校內經費分配 | 國際處召開校級經費分配會議,完成各子經費分配。 | 6月中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