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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請身分

學位生或全年期交換學生

相關規定

  • 外國學生在台工作 (無論校內或校外) 前,皆須先申請工作許可證。
  • 未申請工作許可即從事工作,將依規定處以新台幣30,000元至150,000元罰鍰,並可能立即遣返出境,以及未來不得在台工作。
  • 若未依規定期限離境,主管機關得強制其出境,並得留置至離境為止。詳情請參閱《就業服務法》第68條第1、3、4項。
  • 學期期間工作時數不得超過每週20小時 (寒、暑假除外)。 
  • 若申請人違反相關規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有權撤銷其工作許可。
  • 若學生辦理休學或退學,其有效工作許可證應繳回國際事務處 (OIA)。
更多詳細資訊與規定,請參考:

有效期限

工作許可的最長有效期限為一年,實際期限由勞動力發展署核定。
申請時間 有效期限
第一學期 (秋季班) 申請 有效至隔年9月30日
第二學期 (春季班) 申請 有效至同年9月30日
暑假期間申請 自核發日起有效一年
請注意:
申請時須上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加蓋下一學年 (第一學期) 註冊章。
如何蓋下一學年的註冊章?請攜帶學生證影本一份及下一學年註冊繳費收據至教務處蓋章。

兼職工作範圍

  • 兼職工作範圍包括: 行政單位、教學單位或校內活動之工讀職缺、教學單位的教學助理 (TA)、教授研究計畫之約聘研究助理 (RA)
  • 研究助理分為兩種類型,請依聘任性質確認是否須辦理工作許可:
    • 約聘研究助理 (Contract-based RA):需申請工作許可
    • 研究獎助金領取者 (Research Scholarship Recipient):無需申請工作許可

申請程序

  1. 填寫線上問卷 (請務必事先完成問卷,否則您的工作許可申請將不予受理)。
  2. 填寫「長庚大學外國學生工作許可證申請同意書」。
  3. 閱讀「操作手冊」。
  4. 準備所需文件 (詳見下方「申請文件」說明)
  5. 登入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選擇「僑外生工讀申請」登入系統。若您是首次使用,請點選「申請帳號」建立個人帳號。
  6. 至郵局填寫「郵政劃撥單」繳費或線上繳費 (申請費用為新台幣100元),完成繳費隔日後方可送出申請。若您有收據,請上傳掃描檔 (PDF)。
  7. 線上填寫申請表並上傳所有申請文件 (PDF格式)。申請類型請選擇「電子公文」發送 (請勿選擇寄送紙本至學校)。
  8. 繳交所有文件至學校進行審查。
  9. 審查通過後,勞動部將寄發核准通知至您的電子郵件信箱。請於收到核准通知後8日內,登入系統下載您的電子工作許可證。

申請文件

文件 說明
護照影本 有效護照之個人資料頁影本
學生證影本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加蓋學年度與學期戳章 (如:112學年度第1學期)
請注意:若需加蓋學年度與學期章,請攜帶學生證影本及下學年註冊繳費收據至教務處辦理。
外僑居留證影本 有效外僑居留證 (ARC) 正反面影本
語文課程成績單 無需繳交
教育部核准文件 無需繳交
其他 (包含學校要求之文件)
  1. 長庚大學外國學生工作許可證申請同意書掃描檔
    *需系所蓋章及簽名
    *如果您在申請原因中選擇「為支持就學與生活」,您必須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以證明您的財務資源不足以負擔生活費用。
    為進一步協助您,我們想請問:您計畫從事哪種類型的工讀工作?若您將擔任助教,請選擇:「協助校內學術研究」。若您將從事校外實習,請選擇:「從事與課程相關之校外實習」。
  2. 繳費收據掃描檔 (若您在郵局繳費)
    *提醒:匯款完成後,請隔日再進行線上申請作業

重要提醒

  • 所有上傳文件須為PDF格式。檔案名稱請勿過長,且不得包含特殊符號 (如:#@$%^&*/-~等)。
  • 若有任何文件缺漏,申請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