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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平安保險 (全體學生)

依教育部規定,全體學生須加保「學生平安保險」,每學期保費為新台幣230元,由教育部補助。此保險保障範圍包括:疾病(住院、手術)、意外事故、重大燒燙傷、首次癌症診斷、身心障礙與身故等。我們鼓勵所有學生加保,以獲得更多保障。

前六個月:團體醫療保險

背景說明
依據《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22條規定: 「外國學生註冊時,新生應檢附已投保自入境當日起至少六個月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在校生應檢附我國全民健康保險等相關保險證明文件。前項保險證明如為國外所核發者,應經駐外機構驗證。」 為符合上述規定並避免辦理文件驗證的繁瑣流程,您可選擇參加由長庚大學與國泰人壽合作辦理的「外國學生團體醫療保險」。此保險提供來台前六個月內之基本醫療與意外保障。

保險期間與費用

保險費為每位學生每月新台幣500元,6個月合計共新台幣3,000元,將於開學初與學雜費一併繳交。更多詳細保障內容,請參閱《參加團體醫療保險學生之保險給付內容》PDF。
校內門診服務
若您身體不適,可於每週二與週四中午12:00–14:00前往校內門診就診。就診費用為新台幣50元,不列入保險理賠。若需至校外診所或醫院就診,請先自行付款,之後再辦理保險理賠申請。

保險理賠申請方式

請於每月最後一週備妥下列文件至國際事務處協助送件:
文件 注意事項
申請表
  1. 請列印雙面版本,填寫黃色標示欄位並於正反面簽名(請參考此模板,其餘部分將由學校協助填寫)。
  2. 請確認表單底部標示為「114.07版」。
  3. 請注意審查作業可能需時數週,核准與否由保險公司決定。
醫療費用原始收據 請確認就診醫院或診所需為參加健保之醫療機構 (如:長庚醫院)。
中文診斷書正本(蓋有醫院或診所章) 此證明需額外付費,建議於最後一次就診時一併申請。(如:長庚醫院診斷證明書)
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郵局或銀行均可
外僑居留證影本 --
提醒事項:
  • 所有文件送交保險公司後不予退還,請務必自行掃描並備份留存。
  • 若文件齊全且符合保險理賠條件*,保險公司將於約4週後匯入理賠金至您在台灣的銀行帳戶。*每日理賠上限為新台幣1,000元。

後六個月:全民健康保險

背景說明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持有外僑居留證且在台居留滿六個月以上之外國學生,須立即加入全民健康保險。

關於全民健康保險 (NHI)
全民健保是一種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制度,透過互助機制提供全民基本醫療保障。被保險人可在生病、受傷或生產時,享有平等的醫療照護權益。

加保規定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外國人如持有有效外僑居留證,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須參加健保:
  1. 具有合法雇主者(需有工作許可) 
  2. 連續居留台灣超過六個月者,若期間曾出境,則出境天數不得超過30天,並需扣除後實際居留達六個月
符合資格的外國學生應依規定之身分類別加入健保,不得選擇以配偶或父母名義為眷屬加保。

以下提供一些範例說明「六個月」的定義:
範例 入境與出境紀錄 離境天數 加保資格日期 說明
例一 2018.09.26 入境
2019.02.01 出境
2019.02.10 回台
9天 2019.04.04 原本應為2019.03.26滿6個月,因離境天數需延後9天
例二 2018.09.26 入境
2019.01.20 出境
2019.02.22 回台
超過30天 2019.08.22 因離境超過30天,需從第二次入境日重新起算6個月
例三 2018.11.10 第一次出境
2019.02.01 第二次出境
2019.02.22 回台
超過30天 2019.08.22 多次出境且其中一次超過30天,仍需從最後一次入境日重新起算6個月
若尚未符合健保資格,期間需參加外國學生團體醫療保險。

健保費用

第六類被保險人 (如外國學生) 平均每月保費為新台幣1,377元,其中學生自付60% (新台幣826元),政府補助40%。若為第一類 (受雇者),保費依據雇主申報之每月薪資金額計算。

繳費方式

  1. 每學期保費為新台幣4,956元 (每月新台幣826元×6個月)。保費將與學雜費一併收取,由學校代收後轉繳健保署。
  2. 保險期間說明:第一學期:每年8月至隔年1月、第二學期:每年2月至7月

重要提醒

  1. 長庚大學的團體醫療保險有效期間為六個月,部分學生在該保險結束後,可能尚未立即符合加入全民健康保險的資格。在此期間,學生應自行負擔醫療保險費用,直到符合健保資格為止。 
  2. 學生若辦理休學或退學,請至國際事務處辦理退費及退保手續。
  3. 若學生在休學、退學或畢業後,於外僑居留證有效期間內仍留在台灣,則可憑本校核發之健保轉出證明及健保退保 (轉出) 申請書影本,前往實際居住地的鄉、鎮、市或區公所辦理續保手續。 
  4. 若被保險人在寒、暑假期間返回母國並發生意外或罹病,可於六個月內,憑就醫診斷證明及詳細費用收據,向健保署申請核退自費醫療費用。 
  5. 若因學生姓名、外僑居留證號碼、出生日期、照片錯誤或遺失健保卡,需補發新卡,請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補發費用為新台幣200元。 
  6. 若學生於加入全民健保後,在長庚紀念醫院擔任兼職研究助理,請務必通知國際事務處,以便辦理退保,避免重複加保。

更多資訊,歡迎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