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實習
發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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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學生在台實習
實習計畫必須是外國學生所修課程或畢業要求的一部分。建議外國學生參閱教育部制定的《外國學生在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實習作業要點》。長庚大學設有四個學院:醫學院、工學院、管理學院與智慧運算學院。請先與相關教授聯繫,討論您的實習計畫並獲得同意後再提交申請。實習申請需經由長庚大學相關系所或研究所審核及核准。
申請流程
- 聯繫本校指導教授並討論您的實習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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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指導教授同意後,由完成申請書與準備相關文件如下:
- 申請學校或機構正式公文書。
- 外國籍學生基本資料表:應記載實習生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護照號碼、就讀學校及科系所、在臺住居所及其母國或母國以外之固定住所。(立案證明僅教育機構須檢附,學生至本校實習無須檢附此項 )
- 實習計畫:載明實習內容及其與就讀課程或畢業條件之關係、場域、起迄期間、實習指導人、實習經費、實習生支領之獎助金或生活津貼金額等。
- 外國籍學生護照影本。
- 就讀學校出具之外國籍學生在學,且實習計畫為其課程或畢業條件之證明。
- 將您的申請繳交至國際事務處(OIA)。建議您至少在預計實習開始日期前3個月提出申請。(此計畫的申請通常由指導教授代為繳交至國際事務處。如有疑問,學生或本校教授可聯繫國際事務處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