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4學年度)選送須知
發布日期:2024/09/30
|
點閱 : 1869
出國期間依兩校簽訂之備忘錄繳交國外學校學雜費(學雜費部分減免或全免),出國期間滿一學期以上者依本校「學生出境期間學業學籍處理辦法」得繳平安保險費,免繳之本校學雜費,提供為學生赴境外留學獎勵金;惟該學期在本校有修課者,須依相關規定繳交學分費。另外,本校每年將視教育部學海計畫預算提供補助款供學生出國研修之用,以減少學生出國研修經濟負擔。
申請與截止時間
欲申請114學年度出國研修之同學(一學期或一學年者),請於下列截止日期前,繳交申請文件至國際事務處,未在截止日期前繳交文件者,將無法順利進入審查階段。- 如尚未取得語文成績,請於申請表上註明預計取得之日期。
- 國外學校春季學期的開學時間若與本校秋季期末考日期衝突,請同學特別留意!
流程 |
秋季班出國研修一學期或一學年 (114年8-9月出國) |
春季班出國研修一學期 (115年1-3月出國) |
---|---|---|
校內申請 | 11/01-12/20 | 4/21-6/06 |
校內初審 | 第一學期結束後2周內 | 第二學期結束後2周內 |
初審結果公告 | 第一學期結束後第3周 | 第二學期結束後第3周 |
申請資格
- 學業成績:歷年學業成績平均以70以上為原則。
- 語文成績:
- 請見長庚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飛颺補助要點。如國外學校另有語文能力標準,請依照該校規定,提供符合該校規定之語文能力證明。
- 語文能力證明以提出擬研修國之語文能力證明為準(請參考下表),如赴英語系國家研修者,須提出符合標準之英文語文能力證明。
語言 | 要求標準(擇一) |
---|---|
英文 |
|
日文 |
|
法文 |
|
德文 |
|
西班牙文 |
|
-
申請限制:
- 若曾在同一學制班別內,獲本校推薦出國研修且完成交換學生計畫者,請勿提出申請。
- 外國學生得申請非原國籍國家學校。例如:美國籍者不得選填美國交換學校;日本籍者不得選填日本交換學校,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