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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簽證

申請文件

在台灣停留少於180天需申請「停留簽證」,需要申請文件如下:
項目 說明
1. 申請表 請填寫線上簽證申請表單並列印紙本。申請表上需有條碼,並請務必親筆簽名。
2. 彩色證件照兩張 (45mm × 35mm) 六個月內拍攝,背景為白色,尺寸為45mmx35mm。
3. 護照正本與影本一份 護照效期需為6個月以上,且需有足夠的空白頁。請附上護照個人資料頁影本一份。
4. 學校或主管教育機關開立的核准公函正本與影本
  1. 交換學生在台就學期間,須遵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相關規定。
  2. 大學或大專院校之交換學生,需檢附由就讀學校核發的同意函。
  3. 高中 (含以下程度)交換學生,則須檢附教育部或各縣市教育局 (處) 核發的同意函。
5. 入學許可正本與影本一份 請檢附由長庚大學核發的入學通知書及其影本。
6. 原就讀學校的在學證明正本與影本 需檢附由原學校核發之在學證明文件或學生證。
7. 其他補充文件 (若有) 視個案情況而定。若已入境臺灣後才申請居留簽證者,須另檢附停留簽證影本與入境章頁影本。

重要備註

  1. 第5與第6項資料 (入學許可與在學證明) 將由長庚大學提供。
  2. 請務必完整填寫簽證申請表,並將所有所需文件繳交至您母國的中華民國 (台灣) 駐外使領館或代表處辦理簽證申請。
  3. 請勿使用免簽方式入境台灣,免簽入境效期僅為30至90天,且無法延長停留期限。

停留簽證延長

請參閱國際處網頁「外國學生在長庚」→「抵達長庚後」→「停留簽證延長」相關說明。

以停留簽證申請外僑居留證 (ARC)

學生因尚未取得正式畢業證書或成績單而以停留簽證入境台灣,則可直接申請外僑居留證 (ARC),不需先將停留簽證轉換為居留簽證。
  • 所需文件與申請居留簽證相同(請參考「居留簽證」網頁)
  • 另需附上本校在學證明(可從iCGU系統下載)。 
如需更詳細的外僑居留證申請說明,請點選「外僑居留證 (ARC) 申請」網頁說明。

統一證號

持停留簽證入境 (尚無法直接申請外僑居留證) 的學生,如需辦理銀行帳戶或手機門號,可申請統一證號。

大陸地區學生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就學,在台灣停留少於180天需申請「停留簽證」,需要準備文件如下:

  1. 最近2年內2吋白底彩色照片
  2. 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或大陸地區旅行證件(但不包含港澳通行證)。
  3. 在學證明(須提供3個月內開立證明)
  4. 證件費:新臺幣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