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重申學校辦理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事項、落實填報登錄平臺事宜及陸方實施出入境管制新規定。
發布日期: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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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實平臺登錄(實體或線上皆須填報):
- 行前1個月:組團赴陸或陸生來校交流,須至教育部「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完成填報。
- 事後1個月內:至平臺「事後登錄」專區回報活動概況。
- 活動公告及自主參與:協助轉發陸方活動訊息須於公告日前或公告日起3日內登錄。
- 自主參與通報:學生若自行參加赴陸活動,請主動回報學校以利填報。
- 交流活動應秉持「對等尊嚴」原則。
- 對「全額免費、落地接待」等邀約應提高警覺。
- 嚴禁涉及政治目的或政治性內容,避免淪為或配合陸方宣傳。
- 陸方於115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包括可要求出示有關文件、資料、電子數據等信息;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可能危害產業、技術安全的可不准出境;若影響國家安全或偵查等情形,可不告知當事人不准出境的事實、理由、依據和救濟途徑。
- 旅遊警示提醒:陸委會目前維持陸港澳「橙色」旅遊警示,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
- 出國前動態登錄:師生如確有必要前往,出發前請務必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網址:https://www.mac.gov.tw/cp.aspx?n=015A70099E11C8A8),以利遭遇緊急狀況時能即時獲得必要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