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實習期滿返國兩週內(第二期款)
發布日期: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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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各類表單、檔案於線上檢視時之格式與實際表單格式不盡相同,建議請下載後編輯使用。計畫主持人
| 辦理事項 | 說明 |
| 費用核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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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傳成果報告 | 格式請參考教育部格式,並上傳至教育部計畫網站。 |
| 辦理心得分享會 | 辦理後,請將活動紀錄表寄至國際事務處。 |
選送生(學生)
| 辦理事項 | 說明 |
| 上傳實習心得 | |
| 請領第二期款及學校配合款 |
心得完成上傳後,請將以下文件列印出紙本,經計畫主持人核簽後,再送國際事務處,以申請教育部第二期款及本校配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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