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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習期滿返國兩週內(第二期款)

注意事項

各類表單、檔案於線上檢視時之格式與實際表單格式不盡相同,建議請下載後編輯使用。

計畫主持人

辦理事項 說明
費用核銷
  1. 請至MIS系統繕打單據黏貼單。
  2. 連同下列文件及所需單據送各單位主管簽核,再送會計室辦理核銷。
上傳成果報告 格式請參考教育部格式,並上傳至教育部計畫網站
辦理心得分享會 辦理後,請將活動紀錄表寄至國際事務處

選送生(學生)

辦理事項 說明
上傳實習心得
  1. 請依照教育部格式撰寫,並請至教育部計畫網站登入後上傳,帳號為學號,無設置密碼。此外,並請同步上傳至國際處線上表單,出國類型請選擇"實習"。
  2. 每篇心得須包含實習的具體內容以及至少四張照片 (需含圖說),短片以三分鐘為原則(請於短片欄位貼上短片連結即可。教育部鼓勵學生製作短片,但非必要項目)。
  3. 心得報告經教育部評選為佳作者,將邀請至年度成果發表暨經驗分享座談會中公開表揚,並發給獎金以茲鼓勵。
請領第二期款及學校配合款

心得完成上傳後,請將以下文件列印出紙本,經計畫主持人核簽後,再送國際事務處,以申請教育部第二期款及本校配合款:

  1. 返校手續單:請向各系所辦理報到及返校手續。
  2. 電子機票:每段航程皆須繳交。外觀如下(範例):
    航空公司購票證明
    以長榮為例-1
    以長榮為例-2
  3. 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僅搭乘國外航空公司之學生須檢附,學生及計畫主持人皆請簽名。
  4. 機票購買證明(依下列您購買機票的方式提供),統編為02612701,抬頭為長庚大學
    • 航空公司購票證明:如機票是直接在國內航空公司 (華航、長榮、星宇) 官網購買,請至航空公司網站申請購票證明,請印出後於空白處簽名。若透過虎航官網購買,則無須提供購票證明
    • 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如機票是透過旅行社購票,請檢附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
    • 機票費收據:如機票是透過其他平台以信用卡購買者,請檢附機票費收據,並檢附機票款之信用卡消費紀錄。請印出後於空白處簽名。
    • 外觀如下(範例):
      航空公司購票證明
      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
      機票費收據
  5. 來回登機證正本:
    • 如正本遺失,請以電子檔代替(如登機證照片或航空公司電子登機證),請印出後於空白處簽名。
    • 如正本遺失亦無前述之電子檔者,請提供護照內頁之本國出入境戳章頁影本或外國出入境戳章頁影本。
    • 若以E-gate或國外通關出入境,無出入境戳章紀錄者,須提供移民署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 外觀如下(範例):
      登機證
  6. 出差旅費報告表
    • 請學生及計畫主持人簽名,填寫請參考範例
    • 學生生活費計算請參考教育部「112年公費留考簡章之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表」(頁三到五)。計算方式為:實習機構所在地之一般生年支生活費/365天*實際實習天數*實際美金匯率=每位學生生活費。
  7. 台銀歷史匯率查詢:匯率以出國前最近一個營業日(如逢假日往前順推)之即期匯率本行賣出計算;未獲生活費補助者免附本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