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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獎學金(最多4年)包括:
  • 每月助學金:新台幣30,000元(由指導教授和長庚大學各負擔50%)
  • 另提供每月最多新台幣12,000元的額外獎學金給優秀學生(博士生從第三學年開始免學費,只需繳納學分費每學期新台幣3,813元)。

獎助資格

入學前
每月生活費助學金 入學前五年內獲得以下英語能力成績證明之一:
  • ITP托福523分以上
  • iBT托福69分以上
  • TOEIC 700分以上
  • IELTS 5.5級以上
  • 外語能力測驗(FLPT-English)三項筆試總分240分
  • 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檢測(Linguaskill Business)160分以上(原劍橋博思國際職場英語能力測驗(BULATS)60分以上)
優秀學生額外獎助學金

學生符合上述每月生活費助學金資格,若滿足以下條件可再獲得額外獎助學金(擇一):

【選項一】

每月新台幣2,000-12,000元:GRE計量Quantitative Reasoning成績達160分,每個月加發生活助學金2,000元,每增加1分加發1,000元,最高170分加發12,000元。

備註:入學後第二學期開始前方符合GRE條件者,可申請追溯補核給加發之每月生活助學金。學生完成註冊後可申請補助GRE報考費用一次,秋季班入學之學生測驗時間須於次年1月31日前、春季班入學之學生測驗時間須於當年7月31日前。請繳交您的成績單與收據至國際事務處(秋季班入學:二月底前、春季班入學:八月底前)。

【選項二】

每月新台幣7,000元:學生於近三年(含申請當年)或畢業當年之 QS 世界大學排名前500學校取得碩士學位者,每個月加發生活助學金7,000元。

入學後
  1. 通過指導教授考核
  2. 應於一年級選修本校一門基礎華語課程
  3. 第三年開始前須通過資格考

獎助說明

  1. 每月生活費助學金:由指導教授暨學校共同補助生活費獎助學金。學生若未通過指導教授考核而無法獲得次學期兼任研究助理費時,學校將同時停止發放次學期之生活費獎助學金。
  2. 若有獎勵缺額,入學後第二學期開始前符合英文條件者,可申請追溯核給每月生活助學金。( 秋季班入學:1月31日前、春季班入學:7月31日前)
  3. 獎學金的申請、審核及發放以學期為基準。
  4. 第一次資格考未通過之學生,在六個月內第二次資格考試通過後,如有缺額,得追溯補發原有獎助。
  5. 修課超過修業年限(四年)的學生將無法獲得獎助學金。
  6. 若有外部專案經費補助(例如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試辦計畫等),學生不得重複領取生活費相關的獎學金。然而,學雜費相關的獎學金與補助則不在此限。

獎助期間與撥付時程

每年核發 12 個月,獎助 8 學期。長庚大學補助之每月生活費助學金將於每學期中與學期末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