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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華民國外交部驗證

步驟一、法院公證
項目 說明
需要文件
  1. 護照、外僑居留證 (ARC)、畢業證書或成績單正本。必須本人親自前往辦理。
  2. 若您已在台灣但無法親自辦理,您可以授權他人代為辦理,並提供授權書。
  3. 若您離台前尚未完成驗證程序,請務必在離台前完成授權書的公證;或可先於母國的台北代表處辦理授權書驗證,再寄回台灣給您的代理人。
辦理地點
  1.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
  2.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備註
  • 每份文件公證費為新台幣750元
  • 可公證影本 (不限正本),每份750元。辦理時需填寫表單,表單費用為新台幣6元。
📍 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
  • 地址:32069 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388號
  • 交通方式:於桃園長庚轉運站 (近長庚醫院) 搭乘「汎航客運2004」路線出發前往中壢,並於「中壢簡易庭站」下車。返程站牌位於馬路對面。其他交通路線請參考Google地圖
  •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12:30
📍 桃園地方法院
  • 地址:33060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
  • 交通方式:於桃園長庚轉運站 (近長庚醫院) 搭乘「桃園客運702或711」路線出發前往桃園,並於「大興西路與正光路口站」下車,接著沿正光路步行至桃園地方法院。返程站牌亦位於馬路對面。其他交通方式請參考Google地圖
  •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12:30,下午1:30至5:00

步驟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

步驟三、貴國駐台大使館或代表處驗證
請聯繫您國家的駐台大使館或代表處,確認相關驗證流程與所需文件。

由教育部電子證書驗證系統驗證

因應電子化時代的來臨,證書應用層面逐步擴大,對證書的真偽檢驗需求也漸增,為提供快速、便利、可靠的證書數位化機制,教育部自2020年委由國立成功大學正式啟動「全國大專院校電子證書驗證系統」計畫,更於2022年也將教師證書編列於證書數位化規劃中,期可透過本系統讓學界、企業界快速驗證各式教育部電子證書。

教育部電子學位證書之特點:
  • 教育部電子學位/教師證書為等同紙本證書效力的官方合法電子文件。
  • 教育部電子學位/教師證書是一份全彩高解析度文件,可快速辨識真偽。
  • 教育部電子學位/教師證書與紙本證書具備互補性,學生可以更方便、更安全地使用。

由本校驗證

若您為長庚大學畢業生需辦理學歷證明驗證 (例如:申請進修或就業使用),可請對方機構以電子郵件方式聯繫教務處,信箱為:acade@mail.cgu.edu.tw

為利於作業流程,請在電子郵件標題中註明:「學歷驗證申請–畢業生 (學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