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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 臺法外語實習生交流計畫-第二次甄選收件至3月20日止,敬請有興趣的同學報名

【臺灣華語實習生參與甄選之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
    • 臺灣各大學校院大學二年級以上在學生,不限系所(實習期間需具國內學生身分) 
    • 20-35 歲
    • 法文程度至少 B1
  •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 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 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者
【如何申請】
有意參加本計畫之學生須至ADELE線上平台填妥申請表格,並同時提供以下文件予教育部:
【獲錄取後】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參加教育部指定之行前培訓,並於實習結束後至「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繕寫實習心得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教育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補助項目】
教育部補助臺灣至法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補助款上限 1,850 美元,實報實銷)。

【實習薪資】
華語實習生在法國本土每個月稅前薪資為1,010.67歐元(淨額 800 至 813 歐元,視地區而定)

【甄選時程】
  • 收件截止日:2026年3月20日
  • 口試日期:2026年3月底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然天災等)影響,臺灣教育部與法國在台協會保有變更、延期或中止此交流計畫之權利。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