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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階段、校內初審通過後

校內申請階段

申請規定
申請資格說明及各項規定請參考「長庚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飛颺補助要點」、「長庚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惜珠補助要點」。

出國研修須知
  • 出國前需完成校內審查,透過線上申請國外學校,取得入學許可與簽證,並按照協議繳交學費與註冊手續,辦理護照、住宿、選課等事宜,自行申請簽證、購買機票與保險,並負擔所有生活費用,此外,若符合條件,可申請補助並辦理出境手續。
  • 出國研修期間,請確認您的學雜費與保險費,在國外學校辦理宿舍入住與註冊,遵守當地規定並確認選修課程的學分採計,並肩負擔任長庚大學學生大使使命,與家人及學校保持聯繫,定期記錄學習心得,並在返國前申請國外成績單及備妥課程資料。
  • 返國後則需完成學分採計程序,並將心得寄至國際事務處。
更多內容請參閱連結:

申請應備文件

  • 家長/監護人同意書 (填妥線上申請表後,將寄發至您申請表中所留之電子信箱)
  • 外國語文能力證明
  •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 (含在校平均分數;大學部請含班級排名百分比)
  • 讀書計畫 (中文即可,格式不限,1頁即可)
  • 申請非本校國外合作大學者,請檢附國外學校申請/許可紀錄
  •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非必要),如個人受表揚及獲獎紀錄等

校內初審通過後

繳交資料
  1. 同意聲明書:
    • 院內初審結果公告後,請於限定時間內寄同意聲明書至國際事務處承辦人員。
    • 開始著手準備國外各校申請文件。
  2. 棄權聲明書:初審結果公告後,如欲放棄,請於期限內寄棄權聲明書至國際事務處承辦人員。
  3. 各校申請文件:請依照日程表於各校期限內完成申請。
  4. 學生赴境外修課申請表: 請與授課教師或導師討論修課內容,於學期末前送系所/學程辦公室及相關單位核簽。
  5. 業務承辦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