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輔導作業(補救教學課程)申請作業
發布日期: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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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名額:12門課程。
三、申請方式:每個課程開班學生人數至少3人為原則,若低於3人者,須詳述申請原因送交學習規劃辦公室審查。
四、申請時間:開學後第4週起,開放申請,經學習規劃辦公室審核後,即可施行。
五、欲申請者,請於申請表上提供可課業輔導之學業輔導員及其受輔導學生之名單,本辦公室將提供學業輔導員鐘點費(每小時226元),每次輔導後學業輔導員需填寫輔導紀錄。
六、長庚大學學生學業輔導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如附件。
七、聯絡:學習規劃辦公室,分機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