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大學至中央大學交換園地 (長庚的學生看這裡)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國立中央大學交換學生申請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央大學與長庚大學交換學生合作協議書。
二、國立中央大學(以下簡稱中央)開放申請系所如下:
文學院 |
文學院學士班、中國文學系、法國語文學系、哲學研究所、藝術學研究所、歷史研究所、學習與教學研究所、亞際文化研究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台聯大系統) |
理學院 |
理學院學士班、物理學系、數學系、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統計研究所、天文研究所、光電博士學位學程(台聯大系統) |
工學院 |
工學院學士班、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土木工程學系、機械工程學系、能源工程研究所、環境工程研究所、材料科學與工程研究所 |
資訊電機學院 |
資訊電機學院學士班、電機工程學系、資訊工程學系、網路學習科技研究所、人工智慧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
地球科學學院 |
地球科學學院學士班、地球科學學系、大氣科學學系、太空科學與工程學系、應用地質研究所、水文與海洋科學研究所、地球系統科學國際研究生博士學位學程 |
客家學院 |
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法律與政府研究所 |
生醫理工學院 |
生醫科學與工程學系、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跨領域神經科學博士學位學程(台聯大系統)、跨領域神經科學博士學位學程 |
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 |
遙測科技碩士學位學程、環境科技博士學位學程(台聯大系統) |
三、申請程序:
- 學生5/23前將申請書、修課計畫表、歷年成績單及其他有利之證明文件送交系所
- 各系5/28前將資料送交各院審核
- 各院5/31前將審核資料送交教務處
- 教務處於6月中彙整資料,遞送中央審核查
四、錄取通知:經中央審查通過後,本校預計於7月31日前已Email方式通知錄取者。
五、應注意事項及義務:
- 本校學生得自修業滿一年起,申請至中央進行一學期或一學年之交換學習,至多以一學年為上限。學生交換學習期間併計本校修業年限內。
- 各系、所、學位學程推薦之交換學生名額上限以每學年本校新生招生名額之10%為原則。若各系有更低名額限制,從其規定。
- 通過甄選同學僅代表獲得本校推薦資格,仍須經中央審核。如未通過審核者,不得有異議。
- 交換學生因故無法前往中央學習,應於中央開學日一個月前向本校教務處申請撤銷,俾使教務處能通知中央與相關系所,不得申請延後或替補。未依前項規定申請撤銷者,不得再申請本項甄選。
- 申請資料及條件僅供參考,若因中央之規定變動而更改,不得有異議。
- 報名繳交之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 交換學生是以選讀生身份於中央就讀,不得要求獲取該校學位。
- 交換學生至中央修讀期間仍應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中央如有安排宿舍,費用由學生自付。
- 若有具體理由或不可抗力情事,需提前結束交換計畫者,須先告知本校並取得中央同意;未徵得雙方學校同意前,不得任意終止。於本校開學第三週前終止交換者,得回本校辦理選課程序,逾第三週終止交換者,需辦理休學手續。
- 於中央完成報到手續後,應遵守該校一切規定,不得做出有損兩校校譽情事,如有違反情況須同時接受兩校校規處置。
- 本校學生交換至中央修讀之全部學分及成績,於學期結束後由中央寄送成績單至本校註冊組登錄成績,由各系所認定是否列計畢業學分。
-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章辦理。
*聯絡人:教務處註冊組陳婷郁小姐/分機3099;研教組林玉玫小姐/分機3438
交換生常見問答 Q&A
Q1:如何申請至中央大學交換?
A:在本校修讀滿一學年即可提出申請,是否通過申請將由中央大學決定。
Q2:是什麼時候可進行申請?
A:每學期教務處會公告申請時程。
Q3:申請時須繳交那些文件?
A:同學須將申請表、修課計畫表、歷年成績單正本與其他有利之證明文件等文件送至系所進行審查。
Q4:交換之學期要繳納多少學費?
A:同學之學籍仍屬長庚大學,因此需繳納本校全額之學費。
Q5:申請交換至中央大學,是否仍可申請在長庚住宿?
A:可以,提出本校住宿申請並完成付費後,仍可留在本校住宿。
Q6:如在交換過程中不適應,可回到長庚繼續就讀該學期嗎?
A:同學如於本校開學第三週前終止交換,得回本校辦理選課程序;超過第三週終止交換者,則需辦理該學期的休學手續。
Q7:交換學期需修習多少學分?
A:交換學期之應修習學分數依長庚大學「學生選課實施辦法辦理」,除最高年級不得少於9學分外,其餘年級不得少於12學分;若為延畢生或研究生者,至少應修習一門課程。
Q8:在中央大學修讀的學分及成績是否認列為本校的課程?
A:至中央大學校修讀之學分及成績,將依該校核定成績登錄且併入本校學業平均成績計算。是否可認列為本校課程由本校開課單位決定(請於交換生修課計畫表條列清楚並獲得本校開課單位主管同意);是否列計本校畢業學分由本校系(所)審定。
Q9:研究生在中央大學修習大學部課程,是否可認列為畢業學分?
A:研究生修習大學部開設之課程成績會認列在成績單上,但不列入畢業審核學分。
Q10:如有其他疑問,可洽詢各經辦:
綜合問題(大學部) |
註冊組陳小姐 |
(03) 2118800#3099 |
綜合問題(研究生) |
研教組林小姐 |
(03) 2118800#3438 |
修課計畫表問題 |
課務組丁小姐 |
(03) 2118800#5592 |
課程、學習規劃問題 |
學習規劃辦公室翁小姐 |
(03) 2118800#3120 |
本校住宿問題 |
學務處張小姐 |
(03) 2118800#2053 |
中央大學問題 |
註冊組陳小姐 |
(03) 4227151 #57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