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114年2月17日~2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113學年度碩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申請及修課規定如附件一。 二、申請時須檢附長庚大學碩士班加俢雙主修申請書如附件二。 三、長庚大學碩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如附件三。
PDF 附件一長庚大學113學年度碩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申請及修課規定1131227.pdf (340.2K) DOCX 附件二長庚大學碩士班加俢雙主修申請書.docx (26.0K) PDF 附件三0600082長庚大學碩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1120921(通過).pdf (156.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