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4學年度暑修課程如下(暑修課程皆採實體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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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單位 |
中文名稱 |
科目代號 |
學分數 |
授課教師 |
上課節次 |
備註 |
授課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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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 |
微積分(1) |
ECS001 |
3 |
賴冠宇 |
二、三、四/ 2-4 |
暑修課程6/30-8/20,7/21-7/30停課2週 |
M0203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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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 |
微積分(2) |
ECS002 |
3 |
許清山 |
二、四/ 5-8 |
暑修課程6/30-8/13 |
M0203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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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 |
普通物理學(1) |
ECS003 |
3 |
邱紹玄 |
二、四/ 5-7 |
暑修課程6/30-8/27 |
M0202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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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 |
普通物理學(2) |
ECS004 |
3 |
倪澤恩 |
一、三、五/ 2-4 |
暑修課程6/29-8/7 |
M0202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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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中心 |
基礎英文(A) |
GE1001 |
2 |
Brittany Alvine |
一~四/ 2-4 |
暑修課程7/6-7/23 |
M0201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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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中心 |
基礎英文(B) |
GE1002 |
2 |
Michael Riches |
一~四/ 5-7 |
暑修課程7/6-7/23 |
M0201R |
二、選課資格、申請時間與方式:
選課資格:(1)本校在校生,114-2辦理休(退)學者不得修習暑修課程。
(2)外校生,請先向原校確認校際選課流程,學分及成績採認與否依照原校規定辦理。
申請時間:5月25日至6月23日。
選課方式:(1)本校在校生請先完成繳費手續再至【線上核簽管理系統(FLOW)】申請填寫【034A 第三週暨寒暑期加選申請】,並將繳費完成之收據檢附為附件,附件名稱『暑修繳費收據_學號_姓名』。
(2)外校生請憑原校之校際選課申請單(紙本)至本校辦理後續流程,請務必先完成原校審核流程,再至本校辦理。
三、繳費方式:
請先確定欲加選課程之總學分數,本校生請至總務處網頁→出納繳款系統→繳款項目選擇【課程學分費(寒暑修2480元/學分)】→並列印繳款單至出納繳費或ATM繳費→附件於FLOW系統申請單。外校生請於課程開始前至本校出納組櫃台以現金繳費,最遲可於課程上課第一天完成。
四、依據暑期授課辦法,除課程因故停開外,不得申請退選及退費。
※已報名暑期重修同學因114-2該科成績合格無重修需求,6/25前則可持成績證明至課務組辦理課程退選及退費。(申請退款前請確認已於iCGU建立本人帳戶資訊)
五、本校有開設之暑修科目,不得至他校暑修,如有特殊狀況,請自行向系(所)主任或開課單位主管說明,經同意後可以校際選課方式申請至他校暑修。
六、如欲暑修之課程本校未開設,可以校際選課方式申請至他校暑修認抵本校課程,校際選課方式比照學期間校際選課方式進行,請至【線上核簽管理系統】申請填寫【034B 校際選課申請單】,系統開放時間為5月25日,請於他校暑修課程開始前完成所有校際選課申請流程,逾期不予受理。
**校際選課申請流程:本校系(所)主任-->本校教務處-->申請他校-->本校教務處存檔**
長庚大學教務處課務組
丁小姐 03-2118800#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