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114學年度暑修課程公告及選課注意事項

一、114學年度暑修課程如下(暑修課程皆採實體授課)

開課單位

中文名稱

科目代號

學分數

授課教師

上課節次

備註

授課教室

工學院

微積分(1)

ECS001

3

賴冠宇

二、三、四/ 2-4

暑修課程6/30-8/207/21-7/30停課2週

M0203R

工學院

微積分(2)

ECS002

3

許清山

二、四/ 5-8

暑修課程6/30-8/13

M0203R

工學院

普通物理學(1)

ECS003

3

邱紹玄

二、四/ 5-7

暑修課程6/30-8/27

M0202R

工學院

普通物理學(2)

ECS004

3

倪澤恩

一、三、五/ 2-4

暑修課程6/29-8/7

M0202R

語文中心

基礎英文(A)

GE1001

2

Brittany Alvine

~/ 2-4

暑修課程7/6-7/23

M0201R

語文中心

基礎英文(B)

GE1002

2

Michael Riches

~/ 5-7

暑修課程7/6-7/23

M0201R

二、選課資格、申請時間與方式

選課資格:(1)本校在校生,114-2辦理休(退)學者不得修習暑修課程

                 (2)外校生,請先向原校確認校際選課流程,學分及成績採認與否依照原校規定辦理。

申請時間:525日至623日。

選課方式:(1)本校在校生請先完成繳費手續再至【線上核簽管理系統(FLOW)申請填寫034A 第三週暨寒暑期加選申請】,並將繳費完成之收據檢附為附件,附件名稱『暑修繳費收據_學號_姓名』。

                 (2)外校生請憑原校之校際選課申請單(紙本)至本校辦理後續流程,請務必先完成原校審核流程,再至本校辦理。

三、繳費方式

請先確定欲加選課程之總學分數,本校生請至總務處網頁→出納繳款系統→繳款項目選擇【課程學分費(寒暑修2480/學分)】→並列印繳款單至出納繳費或ATM繳費→附件於FLOW系統申請單。外校生請於課程開始前至本校出納組櫃台以現金繳費,最遲可於課程上課第一天完成。

四、依據暑期授課辦法,除課程因故停開外,不得申請退選及退費。

※已報名暑期重修同學因114-2該科成績合格無重修需求,6/25前則可持成績證明至課務組辦理課程退選及退費。(申請退款前請確認已於iCGU建立本人帳戶資訊)

五、本校有開設之暑修科目,不得至他校暑修,如有特殊狀況,請自行向系()主任或開課單位主管說明,經同意後可以校際選課方式申請至他校暑修。

六、如欲暑修之課程本校未開設,可以校際選課方式申請至他校暑修認抵本校課程,校際選課方式比照學期間校際選課方式進行,請至【線上核簽管理系統】申請填寫034B 校際選課申請單】,系統開放時間為525,請於他校暑修課程開始前完成所有校際選課申請流程,逾期不予受理。

**校際選課申請流程:本校系()主任-->本校教務處-->申請他校-->本校教務處存檔**

 

長庚大學教務處課務組
丁小姐 03-2118800#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