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籍和居留證
學籍:畢業後,學校就會進行「畢業通報」。
居留證:畢業後,居留證會失效,若規劃繼續留臺,須在取得畢業證書後15天內辦理居留延期(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延期居留最多可延期兩次:每次1年(港澳生為6個月),最多可延長2年(港澳生最多1年)。
舉例:1月1日畢業
第一次延期有效至明年1月1日(港澳生為當年6月30日)。
第二次延期有效至後一年1月1日(港澳生為當年12月31日)。
2.更換居住地址
若有更換居住地址,必須在兩週內親自向移民署更新居住地址。
3. 全民健保續保
健保續保:學校僅投保至畢業當年度的2月,畢業後自3月開始需自行投保,每月保費為826元。
舉例:若您在113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保險期間:2024年9月~2025年2月),健保只到2025年2月28日,3月開始需要自己繳保費。
若未及時加保,健保署會發出追繳單,且在有欠費的情況下,若就醫需先全額付款,補繳後可向醫院申請退費。
4. 注意事項
在辦理延期居留時,若有更換居住地址,須一併更新。
延期居留期間不能工作。
為避免錯過任何重要的截止日期,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建議提前聯繫本校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