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大學清寒助學金
一、 申請期程:即日起至3/9日止。
二、 各助學金採線上申請,不受理紙本申請。
三、 申請資料上傳網址:https://forms.office.com/r/GAjnFHeQfr
四、 受理申請助學金類別及相關條件(含檢附證件)如下:
類
別
名 額
適用
對象
助學金額
學業
成績
操行
成績
檢附
證件
第
一
類
未限定
低收
入戶
1.生活助學金:25,000元/學期
——
80分
(含)
以上
低收入戶證明
2.學校住宿費全額補助
——
——
第
二
類
全校30名
清寒優
秀學生
5,000元/學期
總平均
75(含)
分以上
80分
(含)
以上
家庭年收入114萬以下所得證明或就學貸款證明
第
四
類
未限定
清寒中重度殘障人士暨殘障人士子女
10,000元/學期
——
——
殘障手冊影本及家庭年所得清單或就學貸款證明
第
五
類
未限定
清寒原住民
10,000元/學期
——
——
戶口名簿影本及家庭年所得清單或就學貸款證明
第
六
類
未限定
失業家庭子女(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
10,000元/學期
——
——
1.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2.家庭年收入114萬以下所得證明或就學貸款證明
3.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備 註
1.以前一學期的成績為評核依據。
2.申請第二類清寒優秀學生之名額分配方式:
(1)各學院依其合格申請人數佔全校合格申請人數比例分配。
(2)同一學院之申請人數如超過配額時,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遴選。
3.未領有本校「大學部學生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始得申請第二類。
4.第六類助學金:
(1)非自願性離職失業期間認定: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未逾6個月。
(2)學生之父母均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僅得以其中一人之身分請領。
5.第一類及第四類之住宿全額補助,包含寒暑假期間之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