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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大學清寒助學金

一、     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4年9/19日止。

二、     各助學金採線上申請,不受理紙本申請。

三、     申請資料上傳網址:https://forms.office.com/r/Yhb0GzWtNk

四、     受理申請助學金類別及相關條件(含檢附證件)如下:

名 額

適用

對象

助學金額

學業

成績

操行

成績

檢附

證件

未限定

低收

入戶

1.生活助學金:25,000/學期

——

80

()

以上

低收入戶證明

2.學校住宿費全額補助

——

——

全校30

清寒優

秀學生

5,000/學期

總平均

75()

分以上

80

()

以上

家庭年收入114萬以下所得證明或就學貸款證明

未限定

清寒中重度殘障人士暨殘障人士子女

10,000/學期

——

——

殘障手冊影本及家庭年所得清單或就學貸款證明

未限定

清寒原住民

10,000/學期

——

——

戶口名簿影本及家庭年所得清單或就學貸款證明

未限定

失業家庭子女(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

10,000/學期

——

——

1.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2.家庭年收入114萬以下所得證明或就學貸款證明

3.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備 註

1.以前一學期的成績為評核依據。

2.申請第二類清寒優秀學生之名額分配方式:

1各學院依其合格申請人數佔全校合格申請人數比例分配。

2同一學院之申請人數如超過配額時,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遴選。

3.未領有本校「大學部學生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始得申請第二類。

4.類助學金:

1)非自願性離職失業期間認定: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未逾6個月。

2)學生之父母均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僅得以其中一人之身分請領。

5.第一類及第四類之住宿全額補助,包含寒暑假期間之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