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大學清寒助學金
一、 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4年9/19日止。
二、 各助學金採線上申請,不受理紙本申請。
三、 申請資料上傳網址:https://forms.office.com/r/Yhb0GzWtNk
四、 受理申請助學金類別及相關條件(含檢附證件)如下:
|
類 別 |
名 額 |
適用 對象 |
助學金額 |
學業 成績 |
操行 成績 |
檢附 證件 |
|
第 一 類 |
未限定 |
低收 入戶 |
1.生活助學金:25,000元/學期 |
—— |
80分 (含) 以上 |
低收入戶證明 |
|
2.學校住宿費全額補助 |
—— |
—— |
||||
|
第 二 類 |
全校30名 |
清寒優 秀學生 |
5,000元/學期 |
總平均 75(含) 分以上 |
80分 (含) 以上 |
家庭年收入114萬以下所得證明或就學貸款證明 |
|
第 四 類 |
未限定 |
清寒中重度殘障人士暨殘障人士子女 |
10,000元/學期 |
—— |
—— |
殘障手冊影本及家庭年所得清單或就學貸款證明 |
|
第 五 類 |
未限定 |
清寒原住民 |
10,000元/學期 |
—— |
—— |
戶口名簿影本及家庭年所得清單或就學貸款證明 |
|
第 六 類 |
未限定 |
失業家庭子女(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 |
10,000元/學期 |
—— |
—— |
1.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2.家庭年收入114萬以下所得證明或就學貸款證明 3.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
|
備 註
|
1.以前一學期的成績為評核依據。 2.申請第二類清寒優秀學生之名額分配方式: (1)各學院依其合格申請人數佔全校合格申請人數比例分配。 (2)同一學院之申請人數如超過配額時,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遴選。 3.未領有本校「大學部學生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始得申請第二類。 4.第六類助學金: (1)非自願性離職失業期間認定: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未逾6個月。 (2)學生之父母均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僅得以其中一人之身分請領。 5.第一類及第四類之住宿全額補助,包含寒暑假期間之住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