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夢想啟航」各類助學措施說明表(114年7月1日起實施)
114年7月1日起獎助措施新增說明
1. 新增【課輔學習】項目
參加本校教務處學習規劃辧公室之「專業科目輔導課程」或「學業輔導(補救教學)課程」每月至少2小時,填寫學習日誌(由專業科目輔導員完成簽署,並至教務處加蓋【學習規劃辦公室】章戳),可申請助學金1,000元。
2. 增【藝文活動】項目
參加本校課外活動組主辦(協辦)或其他單位(如通識中心春日藝術節等)之各場藝文活動活動,全程參加活動,並撰寫心得1篇經導師(指導教授)及承辦單位認證簽署(需加蓋承辦單位章戳)。
3. 調整【服務學習】項目
參加「本校寒、暑假服務隊等社會公益相關活動營隊」,每人8,000元/場。每生寒、暑假以各申請1次為限。
4. 調整【生涯探索】項目
除學務處諮商輔導組辦理之相關生涯講座外,本校各院、系所辦理之與學生生涯發展有關之專題講座,亦可納入獎助範圍。
5. 調整【各類講座】申請規範
「生涯探索」、「就業輔導」、「藝文活動」、「性平輔導」等各類講座,心得表均需加蓋【承辦單位章戳】,每生每月各申請1場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