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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補助方案

1.清寒助學金(共分為低收入戶、清寒優秀學生、清寒僑生、清寒中重度殘障人士暨殘障人士子女、清寒原住民、失業家庭子女等6):申請日期自114217日至39日止。

2.醫學生獎助學金:每學年第3學期受理申請,申請日期自114217日至39日止。

3.校友總會清寒優秀獎助學金:每學年第1學期受理申請,本學期不受理申請。

4.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每學年第1學期受理申請,本學期不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