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拍攝婚紗照
發布日期: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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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1.基於不影響學生上課及校務行政,拍攝地點以本校校園及公共區域為限。
2.人員及車輛請依規定換證入校及拍攝。
3.申請書請於預訂拍攝日前三天(工作天),以書面或MAIL方式送達本校總務處辦理。
4.總務處經辦人員受理案件並呈准後,將回覆申請人及通知本校警衛室配合辦理。
5.拍攝日期如有異動,請事先告知。
校友回校拍攝婚紗照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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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巫孟蒨 分機:3328 E-mail:tqotw@mail.cg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