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reurl.cc/a424yl)下載。
二、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應慎選信譽良好之旅行社或遊覽車公司、客運公司。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屬遊覽車者,遊覽車業者需經交通部公路局公告最近兩次評鑑皆合格,且出具最近一年公路監理機關之遊覽車客運業安全考核證明。
三、依教育部規定,為保障學生校外教學租用車輛安全,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時,應慎選信譽良好之旅行社或遊覽車公司、客運公司。車輛應安排至少為10年內新車,並且應填妥車輛安全檢查表,於出發前親送課外組或投擲至學務處外信箱。
*請租用大巴士、中巴士之社團,詳閱附件相關規定,並填寫附件中「車輛安全檢核項目表」繳交至課外組。
*可至 監理服務網 › 業者資訊 › 公路客運/遊覽車 › 遊覽車公司查詢:
1.遊覽車租用及乘坐大客車安全常識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7YAyruAVlg
2.遊覽車公司基本資料查詢https://www.mvdis.gov.tw/m3-emv-mk3/tourBus/qu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