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大學精進校務經營計畫助學金】(助學金額20,000元/學期)即日起受理申請,至6/5日截止
申請資訊
為協助因美國關稅影響而致家庭經濟突遭變故之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減輕就學經濟負擔並強化學習成效,本校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作業要點」訂定「長庚大學精進校務經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助學金額20,000元/學期),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至6月5日截止;申請人員請將相關申請文件紙本親送(或郵寄)學務處辦理。
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一)具本國國籍。
(二)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
(三)前一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新生免列)。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之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二、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類別區分「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之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等2類,學生如同時符合前開2類資格者,僅得擇1類別,檢附下列資料提出申請。
(二)中低收入戶學生,依學務處公告期程辦理,並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送交學務處承辦單位辦理。
(三)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之學生,依學務處公告期程辦理,並檢附下列文件,送交學務處承辦單位辦理:
1、受僱者身分之家長或家中主要經濟支柱:
(1)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最近三個月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2)家長或家中主要經濟支柱最近三個月內由雇主出具因受美國關稅及貿易環境影響之非自願離職證明、減班休息(無薪假)或減薪證明等文件。
(3)學生家庭應計人口(學生本人、父、母)最近一年度由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且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總額在110萬元以下。
2、自營商身分之家長或家中主要經濟支柱:
(1)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最近三個月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2)商業登記證、工廠登記、營利事業登記或行號登記等文件之一,足資證明其從事之行業屬出口或受美國關稅影響之相關產業。
(3)學生家庭應計人口(學生本人、父、母)最近一年度由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且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總額在110萬元以下。
3、前二款所稱家庭年所得總額,以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