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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3月2日上午10時截止)

說明:
一、旨揭獎助學金,係本會受理全球海內外僑民、團體、公司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獎助學金,以獎助優秀在學僑生,爰凡符合各類獎項所定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
(一)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或本會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僑生及港澳生(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大學及研究所均為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倘為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學生,於大學一年級得以該班結業成績申請)。
(二)未領取僑務委員會「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四)需持有僑務委員會i僑卡。
二、申請方式
僑務委員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並檢附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
、申請期程: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2日10:00。(更新)
、繳交方式:2026年2月23日08:30~2026年3月2日10:00前(更新)紙本繳交(申請表/相關證件黏貼單/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至學務處僑生組辦公室。

、審查流程

(一)僑生組於「對外獎學金申審及健保補助名單報送系統」(網址:https://ocsap.ocac.gov.tw/)之「獎助學金」進行線上審核、報送及列印學生申請名冊等作業。
(二)提交呈准名冊至僑務委員會審查。
(三)僑務委員會通知本校獲獎名冊。
(四)僑生組通知獲獎生領獎。

六、公告方式
獲獎資訊將公告於學務處僑生獎助學金網站,並同步寄送通知至您的學校電子郵件信箱,請務必留意相關訊息。(公告網址:https://www.cgu.edu.tw/studentaffairs/Subject?nodeId=7667

附件1-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獎項一覽表
附件2-學生報名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