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重要】證件申辦一覽表

證件一覽表

身分

僑生

港澳生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

入境前

簽證

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臺證)

簽證

須申辦警察紀錄證明書(良民證或行為紙)

入境後

外僑居留證

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外僑居留證

港澳生: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 BNO 或香港以外護照;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香港或澳門居民持外國護照。

【簽證】



僑生、港澳具外國國藉之華裔學生

海外聯合招生分發來臺就讀大學院校及專科、高中()等學校以下之僑生

應繳文件

說明

1.簽證申請表

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2.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

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3.護照正本及影本

  1. 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2.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4.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1.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2. 檢查項目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5.分發通知書正本及影本

  1. 申請人必須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經由僑務委員會審查具有僑生資格後,並經教育部或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就讀學校之僑生。
  2. 須持由教育部或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核發之分發通知書。
  3. 在學僑生申請改辦居留簽證須另檢附在學暨已註冊證明及在校成績單。休、復學僑生則須另附休、復學證明及在校成績單。

6.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

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倘原文件為中文、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連同原文件併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

7.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1.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 (例如:財力證明、來台目的證明、來臺關係人保證書、父母同意書、原監護人同意書、無犯罪紀錄證明…等審核所需相關文件。

2.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來臺之簽證頁及入境戳章頁。

僑生、港澳具外國國藉之華裔學生

單獨招收之僑生

應繳文件

說明

1.簽證申請表

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2.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

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3.護照正本及影本

  1. 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2.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4.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1.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2. 檢查項目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5.入學許可/通知正本及影本

  1. 申請人必須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
  2. 單獨招收僑生之大學校院須經報教育部主管機關核定始准單獨招收僑生。
  3. 申請人資格:華裔人士自行繳交入學申請 資料,逕向教育部所核定得單獨招收僑生之大學校院申請入學,嗣由申請學校函寄其資料至僑務委員會,並經該會審核確具符合僑生身分資格之僑生。
  4. 核錄學校核發之入學許可/通知(須註明業經僑務委員會審核符合具「僑生」身分)
  5. 在學僑生申請改辦居留簽證須另檢附在學暨已註冊證明及在校成績單。休、復學僑生則須另附休、復學相關證明。

6.核准函正本及影本

須持僑務委員會或教育部核發之確具符合僑生身分資格之核准函。

7.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

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倘原文件為中文、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連同原文件併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

8.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 (例如:財力證明、來台目的證明、來臺關係人保證書、父母同意書、無犯罪紀錄證明等審核所需相關文件。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來臺之簽證頁及入境戳章頁。

詳細資訊:https://www.boca.gov.tw/cp-338-189-05364-1.html

【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BNO或香港以外護照。
  2. 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

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臺證)

身分

港澳生

地點

請至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honk-macao/

護照

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或BNO護照者

備註

「申請事由」:選擇「留學」;「申請證別」:選擇「單次入出境證」。

如果有入臺證、簽證等相關問題,我應該向那個部門查詢?
入臺證(包含「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電話:(853) 28306289
簽證(持有外國護照):macteco@mac.gov.tw ,電話:(853)28750320
香港辦事,電話:(852)2525-8316

澳門辦事處,電話:(853)2830-6282


警察紀錄證明書(良民證、行為紙)

香港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11_useful_info/cert_no_crime.html

預約辦理-良民證

至「香港警務處」網站線上預約:
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11_useful_info/cert_no_crime.html

備註

務必保留辦理「良民證收據」

澳門

刑事紀錄證明書(行為紙)

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68/ps-1068a/

預約辦理-行為紙

https://www.dsi.gov.mo/webservice_c.jsp

備註

需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澳門辦事處驗證,驗證預約網頁


臺灣身分證

1.  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者,請向所屬鄉(鎮、市、區)公所戶政事務所辦理恢復戶籍。

2.  持中華民國身分證者,依規定健保須與家人(直系血親)投保,或自行至戶籍所在地之鄉(..)公所/健保署各區服務據點加保。

3.具役男身分者(身分證及中華民國護照),請記得:

註冊後請持學生證、分發(錄取通知)書、護照等證件向所屬鄉(鎮、市、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登記為在學僑生。

(1)持身分證至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詢問及辦理兵役緩徵相關事宜,以便學校函知所屬鄉(鎮、市、區)公所戶政事務所辦理緩徵,故在學期間僑生役男毋須擔心兵役問題。

(2)持有臺灣身分證及僑居身分加簽之役男,每次出境前須至移民署網頁/僑民役男網路申請出國(境)核頁面填妥資訊並列印出境許可,方能出境。若無法線上申請,亦得至本中心索取「役男出國申請書」,貼妥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及浮貼僑居身分加簽頁影本,併同在學證明至移民署核章。

(3)若有申請中華民國護照需求(申請表、照片1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辦理。

僑大、直升及轉學生

身分屬於已持有外僑居留證(ARC)僑生且符合下列之一條件者:

(1)僑大

(2)直升研究所

(3)轉學之新生

(4)延期

(5)資料異動

(6)更換護照

轉換學校申請(轉學/升學):63頁(附件)

請備妥以下文件,請至線上辦理延期:

(一)應備文件:

1.照片(電子檔.jpg)(2吋脫帽白底彩色照片,頭頂至下巴需在3.2~3.6公分之間)

2.在學證明(電子檔.jpg/pdf)

3.【新生】海外聯招會分發書/單招開立之錄取通知書(電子檔.jpg/pdf)

4.居留證(電子檔.jpg/pdf)

5.護照基本頁(電子檔.jpg/pdf)(更改護照號碼者,須附上新護照基本頁)

6.地址證明文件(電子檔.jpg/pdf)

(1)【新生】住校外:租賃契約或水電帳單;住校內宿舍:住宿繳費單收據;【舊生】未變動者免附

(2)校外住宿地址需寫明「○○里」如:台北市大安區○○里○○路/街○○巷○○弄○○號

(3)校內住宿地址寫法: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9號學生宿舍

7.委託書(若有他人代為申請才需要附加)

(2)下載收據並請至服務站領取IC卡

(3)領取地點:台北市服務站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櫃檯受理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 中午不休息
電話:02-2388-5185 (總機) 傳真:02-2331-0594


系統操作手冊(ARC)

延期教學:第49頁

資料異動:第56頁

轉換學校申請(轉學/升學):63頁

補發:第70頁

補正(件):第77頁

繳費資訊:第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