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
二、長庚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凡碩士班一至二年級、博士班一至四年級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未受申誡以上之懲處,且未享有政府機關(構)所設置之各類獎補助金者,但新生自第二學期起始受理申請。
二、申請日期:自2025年9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準備資料:114學年度第1學期長庚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表
四、線上遞交申請,連結:https://forms.office.com/r/F5PW2x5swB
五、獎學金金額:每名每月新臺幣10,000元整(期程6個月: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
六、獎學金名額:3名。
七、獲獎期間(期程6個月: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內已領取我國政府其他計畫補助(例如國科會、教育部等)經費來源之獎助學金所設置之各類獎補助金者,不得重複支領本獎學金。
教育部臺教文(五)字第11425041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