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期末退宿須知
一、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及未申請暑假住宿且 113 學年度非住原寢的在校生,須於 6/21(星期六)晚上 10 點前完成退宿,含清空個人宿舍(含寢室及儲藏室等公共區域)內物品,經舍監檢查確認清空宿舍並歸還寢室鑰匙始完成退宿。
二、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可提前辦理退宿。若已錄取本校研究所且有住宿需求,請填妥「114學年度研究所新生入學前住宿申請」辦理,並提醒舍監核簽離校程序單。
三、 基於宿舍公共安寧,僅在每日08:00 - 22:00 接受退宿申請。
四、 申請暑假時段住宿之同學,須於最後住宿週次的星期六晚上 10 點前完成退宿。例:申請暑假第 3 週住宿 7/6-7/12,須於 7/12(六)晚上 10點前,須完成所有退宿程序。
五、 113學年度和 114 學年度新床位相同者,個人物品可放置於寢室內不必清空,惟無申請暑期住宿者,務必將寢室鑰匙繳回;如未繳回鑰匙者,視同有住宿,必須補繳住宿費。
六、 如114學年度開學後有申請住宿的同學,暑假期間可將個人物品放置於儲藏室,儲藏室使用請另依「儲藏室使用辦法」辦理。放置於儲藏室等公共區域內物品,得延至最遲於9/7前清空,如逾期未清空則視為廢棄物辦理,若造成相關損失,將由住宿學生自行負責。
七、未依規定時間完成清空、退宿的同學,依違規記點規定實施辦法予以扣點,並須繳交住宿費用,詳細辦法請見第陸點說明。
八、114學年度床位,將於5月29日公告,同學可至住宿組網頁查詢,或逕至學務e點通查詢114床位。
貳、114年暑假住宿申請(國考生及畢業生仍有住宿需求者先不要辦理離校手續,以在校生身份申請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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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項目 |
相關時程日期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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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申請 |
6/2-8/20 班級、社團 |
1. 暑假期間如班級、社團因活動有住宿需求可以【班/系/寢】(*註)或【社團】為單位申請。 2. 系統操作:校務資訊系統->學務 E 點通->住宿組「寒暑假住宿申請」->「社團團體申請」->填寫資料及選擇住宿週次(如住宿時間不連續,請填不同張申請單)->列印暑假住宿申請單及住宿名冊。 *註:(班級/社團)團體住宿者,申請事由請註記【科系及年級】,社團類別請選擇【公共類】。 3.本次暑假不採集中住宿,由舍監視空床位情形安排床位。 4.住宿前需先完成繳費(見第參點繳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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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 |
6/2-8/30 |
1. 暑假住宿申請系統開放時間:6/2(一) 12:00至8/30(六) 12:00 2. 系統操作:校務資訊系統->學務 E 點通->住宿組「寒暑假住宿申請」->「一般住宿申請」->填寫資料及選擇住宿週次(如住宿時間不連續,請填不同張申請單) ->列印暑假住宿申請單 3. 本次暑假不採集中住宿,由舍監視配住原寢床位,或請舍監視空床位安排床位。 4. 住宿前需先完成繳費(見第參點繳費方式) |
參、暑假住宿收費標準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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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項目 |
相關時程日期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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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住宿 |
6/22-8/31 |
1. 採行以「週」計費方式。每週計費週期為:星期日 08:00~星期六 22:00。 2. 費用為每週 350 元。惟經校方核准之服務隊服務員及低收入戶經審核後得免住宿費。 3. 暑假第 1 週為 6/22(日)-6/28(六),第 2 週為 6/29(日)-7/5(六)…以此類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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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 |
即日起-8/31 |
1. 郵局劃撥繳費:戶名:長庚大學 帳號:19399765 2. 學校出納繳費:自行於寒暑假住宿申請網頁列印繳款單,一式二份。 3.※團體申請(含國考申請)住宿者,建議可全班統一收齊後繳費。 |
肆、暑假進住、退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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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1. 每日 08:00~22:00(註:舍監雖 24 小時值班,但基於公共安寧,僅在上述時間辦理進退宿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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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住 |
1. 【團體申請】:負責人須先繳交團體住宿名單至各棟舍監櫃台,住宿學生持學生證直接向舍監辦理進住。 2. 【個人申請】:持(1)由校務資訊系統列印下來的「暑假住宿申請單」及(2)繳費後的「繳費證明單」,向各棟舍監辦理進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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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宿 |
1. 【一般生】: 申請暑住之床位與114學年度床位不同者:清空宿舍個人物品(含寢室及儲藏室等公共區域)→通知舍監至寢室檢查→繳回寢室鑰匙。 2. 申請暑住之床位與114學年度床位相同者:繳回寢室鑰匙。 3. ※如114學年度開學後未申請住宿的同學,放置於儲藏室等公共區域內物品,得延至最遲於9/7前清空,逾期未清空則視為廢棄物辦理,若造成相關損失,將由住宿學生自行負責。 4. 【畢業生】:清空宿舍個人物品(含寢室及儲藏室等公共區域,未清空之遺留物視為廢棄物)通知舍監至寢室檢查繳回寢室鑰匙請舍監核簽離校程序單。 |
伍、暑假住宿床位安排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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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明德樓大學部住宿生(大一升大二學生) |
113-2明德樓、蘊德樓、據德樓 (大二、大三及續讀研究所之畢業生) |
醫學院國考生 (生醫系除外)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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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日) (暑假 1-6 週) |
無論是否有申請暑假住宿,最晚皆於 6/21(六) 清空 113-2 的床位。 |
114學年度床位與 113-2 床位「不同」者且暑假第 1-2 週未申請住宿者,最晚請於 6/21(六)晚上 10 點前 114學年度床位與 113-2 床位「相同」者,
無論暑假是否申請住宿, |
有申請暑假住宿者,續住原床位至國考日的當週六前完成退宿。 ※醫學四和中醫四如果考試後還要申請暑假住宿,則依大學部在校生身份辦理。 |
1. 未申請暑假住宿且114學年度非住原寢室者,最晚請於 6/21(六)晚上 10 點前歸還鑰匙。 2. 有申請暑假住宿者,續住原床位。 3. 配合教務處規定之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所畢業生離校截止日,最晚8月15日(五) 16:00前完成退宿。 4. 如要辦理離校的同學必須配合在離校前完成清空宿舍,經舍監檢查完成並歸還鑰 匙,始完成退宿;若未完成退宿,離校手續住宿組無法簽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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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有申請住宿者: 1. 如 114學年度之新床位已清空則可直接入住。 2. 如 114年度之新床位尚未清空,則依申請者 114學年度住宿棟別,由舍監配住空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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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日)-8/30(六) (暑假 7-10 週) |
3. 8月3日(日)起住宿於114-1床位。 4. 有申請暑假住宿但114學年度無申請住宿者,若於第9-10週仍有住宿需求者,請逕至住宿組,另行安排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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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宿舍清空週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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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 1-10週 |
1.114學年度新床位與原床位相同者,如期間有任一週不申請住宿者,無須清空宿舍,但須於登記繳費之住宿週次截止日(當週星期六) 2.未申請住宿週次,住宿生欲進入宿舍,限每日 8 時-19 時之間,且須先向舍監登記後始得進入,每日以 2 小時為限。 3.未登記而自行進入寢室經舍監查獲者,視同當週有住宿,需於該週週六晚上 10 點前補繳住宿費。逾期未補繳者,除持續催繳費用外,另依違規記點規定實施辦法記扣 6 點;超過次週週六晚上 10 點,仍未補繳住宿費者,再扣記 6 點,即累計記超過 10 點,同時取消學年度住宿資格。 4.因本學期不採集中住宿,如暑假期間非住114學年度之寢室床位者,最晚須於8/2(六)前清空、退宿(國考生可續住原床位至國考日的當週六);未完成者,依違規記點規定實施辦法,延遲第一天(星期日 22:00前)書面提醒,延遲第二天(星期一 22:00前)扣記 4 點,延遲第三天(星期二 22:00前)扣記六點,即累計記滿 10 點,同時取消 114學年度住宿資格。 5.延遲退宿之時段,須繳交每日 220 元之延遲退宿費,且不取消違規扣點。 6.暑假第 7 週(8/3開始轉換)住宿於114學年度新床位。 7.未於規定於 4/18-5/8申請 114學年度床位者,如欲重新申請住宿,則由住宿組重新配住床位,不可主張要續住原床位。 |
柒、暑假未住宿退費申請
已繳費但因故不住宿者得申請暑假住宿費退費,請最晚於欲申請退費週次開始前一天晚上 10 點前,將『住宿退費申請單』送舍監核簽,並於 114 年 9月 30日前繳交至住宿組,逾期不予受理退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