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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期末退宿及暑期住宿申請說明

壹、期末退宿須知

一、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未申請暑假住宿且 113 學年度非住原寢的在校生,須於 6/21(星期六)晚上 10 點前完成退宿,含清空個人宿舍(含寢室及儲藏室等公共區域)內物品,經舍監檢查確認清空宿舍歸還寢室鑰匙始完成退宿。

二、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可提前辦理退宿。若已錄取本校研究所且有住宿需求,請填妥「114學年度研究所新生入學前住宿申請」辦理,並提醒舍監核簽離校程序單。

三、 基於宿舍公共安寧,僅在每日0800 - 2200 接受退宿申請。

四、 申請暑假時段住宿之同學,須於最後住宿週次的星期六晚上 10 點前完成退宿。例:申請暑假 3 週住宿 7/6-7/12,須於 7/12()晚上 10點前,須完成所有退宿程序。

五、 113學年度和 114 學年度新床位相同者,個人物品可放置於寢室內不必清空,惟無申請暑期住宿者,務必將寢室鑰匙繳回如未繳回鑰匙者,視同有住宿,必須補繳住宿費

六、 114學年度開學後有申請住宿的同學,暑假期間可將個人物品放置於儲藏室,儲藏室使用請另依「儲藏室使用辦法」辦理。放置於儲藏室等公共區域內物品,得延至最遲於9/7前清空,如逾期未清空則視為廢棄物辦理,若造成相關損失,將由住宿學生自行負責。

七、未依規定時間完成清空、退宿的同學,依違規記點規定實施辦法予以扣點,並須繳交住宿費用,詳細辦法請見第陸點說明。

八、114學年度床位,將於529日公告,同學可至住宿組網頁查詢,或逕至學務e點通查詢114床位。

貳、114年暑假住宿申請(國考生及畢業生仍有住宿需求者先不要辦理離校手續,以在校生身份申請暑住

作業項目

相關時程日期

說明

團體申請

6/2-8/20

班級、社團

1. 暑假期間如班級、社團因活動有住宿需求可以【班//寢】(*註)或【社團】為單位申請。

2. 系統操作:校務資訊系統->學務 E 點通->住宿組「寒暑假住宿申請」->「社團團體申請」->填寫資料及選擇住宿週次(如住宿時間不連續,請填不同張申請單)->列印暑假住宿申請單及住宿名冊。

*註:(班級/社團)團體住宿者,申請事由請註記【科系及年級】,社團類別請選擇【公共類】。

3.本次暑假不採集中住宿,由舍監視空床位情形安排床位。

4.住宿前需先完成繳費(見第參點繳費方式)

個人申請

6/2-8/30

1. 暑假住宿申請系統開放時間:6/2() 12:008/30() 12:00

2. 系統操作:校務資訊系統->學務 E 點通->住宿組「寒暑假住宿申請」->「一般住宿申請」->填寫資料及選擇住宿週次(如住宿時間不連續,請填不同張申請單) ->列印暑假住宿申請單

3. 本次暑假不採集中住宿,由舍監視配住原寢床位,或請舍監視空床位安排床位。

4. 住宿前需先完成繳費(見第參點繳費方式

參、暑假住宿收費標準及繳費

作業項目

相關時程日期

說明

暑假住宿
費時段

6/22-8/31

1. 採行以「週」計費方式。每週計費週期為:星期日 08:00~星期六 22:00

2. 費用為每週 350 元。惟經校方核准之服務隊服務員及低收入戶經審核後得免住宿費。

3. 暑假第 1 週為 6/22()-6/28(),第 2 週為 6/29()-7/5()…以此類推。

繳費方式

即日起-8/31

1. 郵局劃撥繳費:戶名:長庚大      帳號:19399765

2. 學校出納繳費:自行於寒暑假住宿申請網頁列印繳款單,一式二份。

3.團體申請(含國考申請)住宿者,建議可全班統一收齊後繳費。

肆、暑假進住、退宿程序

辦理時間

1. 每日 08002200(註:舍監雖 24 小時值班,但基於公共安寧,僅在上述時間辦理進退宿作業

進住

1. 【團體申請】:負責人須先繳交團體住宿名單至各棟舍監櫃台,住宿學生持學生證直接向舍監辦理進住。

2. 【個人申請】:(1)由校務資訊系統列印下來的「暑假住宿申請單」及(2)繳費後的「繳費證明單」,向各棟舍監辦理進住。

退宿

1. 【一般生】: 申請暑住之床位與114學年度床位不同者:清空宿舍個人物品(含寢室及儲藏室等公共區域)通知舍監至寢室檢查繳回寢室鑰匙

2.  申請暑住之床位與114學年度床位相同者:繳回寢室鑰匙。

3.  114學年度開學後未申請住宿的同學,放置於儲藏室等公共區域內物品,得延至最遲於9/7前清空逾期未清空則視為廢棄物辦理,若造成相關損失,將由住宿學生自行負責。

4.  【畢業生】:清空宿舍個人物品(含寢室及儲藏室等公共區域,未清空之遺留物視為廢棄物)通知舍監至寢室檢查繳回寢室鑰匙請舍監核簽離校程序單。

伍、暑假住宿床位安排原則

113-2明德樓大學部住宿生(大一升大二學生

113-2明德樓、蘊德樓、據德樓
大學部住宿生

(大二、大三及續讀研究所之畢業生)

醫學院國考生

(生醫系除外

研究生

622()

 8
2()

暑假 1-6

無論是否有申請暑假住宿,最晚皆於 6/21(六)
晚上
10點前

清空 113-2 的床位。

114學年度床位與 113-2 床位「不同」者且暑假第 1-2 週未申請住宿者,最晚請於 6/21(六)晚上 10 點前
清空 113-2 的床位。

114學年度床位與 113-2 床位「相同」者,

無論暑假是否申請住宿,
皆不須清
空宿舍,
惟申請住宿者需依規定提出申請並繳費。

有申請暑假住宿者,續住原床位至國考日的當週六前完成退宿。

醫學四和中醫四如果考試後還要申請暑假住宿,則依大學部在校生身份辦理。

1. 未申請暑假住宿且114學年度非住原寢室者,最晚請於 6/21()晚上 10 點前歸還鑰匙。

2. 有申請暑假住宿者,續住原床位。

3. 配合教務處規定之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所畢業生離校截止日,最晚815() 16:00前完成退宿。

4. 如要辦理離校的同學必須配合在離校前完成清空宿舍,經舍監檢查完成並歸還鑰 匙,始完成退宿;若未完成退宿,離校手續住宿組無法簽核。

暑假有申請住宿者:

1.     114學年度之新床位已清空則可直接入住。

2.     114年度之新床位尚未清空,則依申請者 114學年度住宿棟別,由舍監配住空床位。

8/3()-8/30()

暑假 7-10

3.     83()起住宿於114-1床位。

4.    有申請暑假住宿但114學年度無申請住宿者,若於第9-10週仍有住宿需求者,請逕至住宿組,另行安排床位。

陸、宿舍清空週次說明

暑假 1-10

1.114學年度新床位與原床位相同者,如期間有任一週不申請住宿者,無須清空宿舍,但須於登記繳費之住宿週次截止日(當週星期六
晚上 10 點前,將鑰匙繳回舍監室。如未繳回鑰匙,將視同有住宿,必須補繳住宿費

2.申請住宿週次,住宿生欲進入宿舍,限每日 8 -19 時之間,且須先向舍監登記後始得進入,每日以 2 小時為限。

3.未登記而自行進入寢室經舍監查獲者,視同當週有住宿,需於該週週六晚上 10 點前補繳住宿費。逾期未補繳者,除持續催繳費用外,另依違規記點規定實施辦法記扣 6 點;超過次週週六晚上 10 點,仍未補繳住宿費者,再扣記 6 點,即累計記超過 10 點,同時取消學年度住宿資格。

4.因本學期不採集中住宿,如暑假期間非住114學年度之寢室床位者,最晚須於8/2()前清空、退宿(國考生可續住原床位至國考日的當週六;未完成者,依違規記點規定實施辦法,延遲第一天(星期日 2200)書面提醒,延遲第二天(星期一 2200扣記 4 點,延遲第三天星期二 2200扣記六點,即累計記滿 10 點,同時取消 114學年度住宿資格。

5.延遲退宿之時段,須繳交每日 220 元之延遲退宿費,且不取消違規扣點。

6.暑假第 7 8/3開始轉換住宿於114學年度新床位。

7.未於規定於 4/18-5/8申請 114學年度床位者,如欲重新申請住宿,則由住宿組重新配住床位,不可主張要續住原床位。

柒、暑假未住宿退費申請

已繳費但因故不住宿者得申請暑假住宿費退費,請最晚於欲申請退費週次開始前一天晚上 10 點前,將『住宿退費申請單』送舍監核簽,並於 114   9 30日前繳交至住宿組,逾期不予受理退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