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會「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第3點:「尚未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之僑生,自抵臺註冊之日起,得參加僑生傷病醫療保險六個月。……保險費由本會補助百分之五十,參加僑保僑生自行負擔百分之五十」。
二、115年度僑生傷病醫療保險,個別保險效期6個月,保險費為新臺幣1,200元,由本會補助百分之五十(新臺幣600元),僑生自付新臺幣600元。門診給付相同症狀每日以一次為限,理賠上限為新臺幣1,000元(含掛號費),門診醫療手術理賠上限為新臺幣7,000元;住院期間給付同一次住院理賠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2萬元。就醫費用於繳納後,檢附收據正本及就診單或診斷書逕向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理賠。
若有理賠申請需求,請學生本人簽屬理賠申請書及準備相關文件
一、備齊文件
1. 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最新版(由學生本人親自簽名)
2. 診斷證明書正本:請注意醫療院所是否有蓋官印
3. 相關收據正本或副本,不可為自行影印的版本
4. 居留證正反面
5. 存摺封面影本
二、上述資料皆準備完成
1. 紙本繳交至學務處僑生組(學生活動中心2樓)
2. 僑生組審核無誤後(理賠申請書填寫學校基本資料及蓋章認證),郵寄申請保險理賠
檢附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理賠申請書及理賠申請流程說明各乙份。
附件1-僑務委員會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
附件2-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申請書
僑務委員會 115年度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發布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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