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就讀的僑外生工讀 在學就讀的僑外生工讀重點規範(連結) 來臺就學僑生倘有工讀需要,須備齊文件後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工作許可;除寒暑假外,每週工讀時數不逾20小時為限。 無工作許可證打工除依就業服務法處以罰鍰外,情節重大者尚可能遭立即遣返出境處分,3年內不能入臺。 僑生倘於畢業後有實習需求,逕依教育部「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