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僑生及港澳生第二梯次單獨招生錄取名單公告
發布日期: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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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錄取生(正、備取生)僑生資格係經僑務委員會 113 年 6 月 25 日僑生就字第 1130080559 號函審核通過;港澳生資格係經教育部 113 年 7 月 29 日臺教文(二)字第 1132503431 號函審核通過。
- 本校113學年度僑生及港澳生第二梯次單獨招生入學,成績業經評定並經招生委員會決議,錄取名單如附件。
- 2024年8月5日(臺灣時間 23:59)前,正取生須上網回覆「就讀意願函」。如未於時限內回覆,本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且不得異議,所遺缺額將依學系備取次序遞補之。
- 依教育部規定「當年度已獲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在案或個人申請錄取資格者,不得再行參加單招放榜」,本校將於2024年8月7日公告「確認入學名單」並提報至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 經本校公告於確認入學名單之錄取生,將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生應依該通知書規定並備齊文件來校辦理現場報到註冊,未於期限內備齊文件或未繳交經駐外機關核驗者,將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