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

  1. 擁有外國國籍且從未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並且在申請時不具僑生身份者,符合申請資格。
  2. 擁有外國國籍且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之規定者,符合申請資格。
    • 申請時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需未曾在臺灣設有戶籍,且在申請當下前的連續六年內居住於海外(每年在臺灣停留不超過120天),方符合申請資格。
    • 申請時曾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申請當下已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者,需在申請當下前已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達八年,並且在申請當下前的連續六年內居住於海外(每年在臺灣停留不超過120天),方符合申請資格。

學位資格

  1. 持有高中學位的申請者:若在臺灣就讀學士班以下學程(就讀超過一年以上)者,不得以國際學生身分申請本校大學部課程。若該學程為教育部核定的「高級中等學校附屬雙語部學校」和「外國僑民學校」,則不受此限。
  2. 持有學士學位的申請者可申請本校碩士課程。
  3. 持有碩士學位的申請者可申請本校博士課程。
  4. 持有中國大陸學歷的申請者需遵守以下規定:
  5. 持有香港或澳門學歷的申請者需遵守以下規定:

外國學生相關規定

最新版本的《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可在教育部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index.aspx 查詢。

建議申請人在申請前詳閱本網站中之規定。如教育部的規定修改,則以教育部的最新規定為準。關於海外居留時間的計算,長庚大學符合教育部制定的《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中第二條和第三條之規定。所謂「連續居留海外」是指每曆年在國內停留期間,合計未逾1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