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為電子檔,並上傳至系統:

學生僑居地證件
  1. 僑生:僑居地身分證影本及護照影本或中華民國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影本等證件。
  2. 港澳生:港澳永久居留資格證件正背面(必繳)及特區護照(若有),於大陸出生者,須另上傳「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之個人資料頁影本。
  3.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港澳永久居留資格證件正背面(必繳)及外國護照(必繳);於大陸出生者,須另上傳「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之個人資料頁影本。

2吋大頭照

此照片將於學生證使用。請上傳最近6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為1.5英吋寬×2.0 英吋高之單一背景高階彩色影像;影像寬×高像素不得少於 450×600 pixels;掃描解析度300~500 dpi,檔案以JPEG 格式儲存。


身分及學歷資格切結書、報名資格確認書與相關證明文件

(請依申請資格列印所需文件,親自簽名後掃描成PDF檔上傳至報名系統。)

  1. 僑生:
    • 身分及學歷資格切結書
    • 華裔身分認定之證明文件,如:
      • 依僑居地規定可資證明為華裔身分之文件,例如當地政府進行之族別登記。
      • 華人姓氏證明文件:可辨認為華人常用姓氏,不限於以華語書寫,以當地語言或羅馬字母拼寫,或英文名稱(如Jimmy HO)均可。
      • 具有血源或文化連結或相關證明:家族祖先可追溯為華人(包括但不限於漢族),判斷依據可參據家庭內之擺設、所信仰宗教、祭祀習俗、生活方式,或者具宗親會組織、祖譜紀錄等相關證明。
  2. 港澳生、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

語言能力證明
  1. 中文能力證明:申請中文授課學系,請繳交中文能力相關證明,供審查學系參考,接受之證明如下:
    • 應達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之聽力與閱讀測驗進階級(B1)標準,或相當於 CEFR(進階級)B1(含)以上之中文檢定考試成績證明。
    • 高中為中文授課之證明:若高中為全中文授課,請學校出具全中文授課證明。
  2. 英文能力證明:申請英文授課之課程,須繳交英文能力測驗證明,供審查學系參考,接受之證明如下:
    • 相當於 CEFR(高階級)B2(含)以上之英文能力測驗證明。
    • 高中為英文授課之證明:若高中為全英文授課,請高中出具全英文授課證明。

在學證明書/畢業證書

(非英文之證明文件需翻譯成中文或英文,請翻譯後加蓋校章,並經臺灣政府駐外機構驗證或經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保薦單位核驗)

  • 應屆畢業生:請上傳當學期在學證明書,並須加蓋校章。
  • 已畢業學生: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者:提供最高學歷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最高學歷之成績單 (含名次)

(非英文之證明文件需翻譯成中文或英文,請翻譯後加蓋校章,並經臺灣政府駐外機構驗證或經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保薦單位核驗)

  • 應屆畢業生:歷年學期各學科成績、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班級排名及班級排名百分比(若有請提供)。
  • 已畢業學生:完整歷年學期各學科成績、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班級排名及班級排名百分比(若有請提供)。
  • 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者:繳交中學肄業成績單及學業成績排名證明。

系所額外審查文件

分為「應繳資料」和「選繳資料」。請參考各系所說明:招生系所


付款憑證

請將刷卡完成之畫面截圖或匯款憑證上傳至線上報名系統。


注意事項

  1. 所有報名表件除大頭照,其餘請以 PDF 檔上傳,須於報名截止前上傳至系統,若資料上傳不完整,視同申請資格不符,不進入實質審查。 
  2. 所繳之各種文件資料,無論錄取與否一概不予退還。
  3. 申請人上網報名並經本校審核資格符合者,即表示同意提供相關資訊供試務人員查核、公告錄取名單及錄取後轉入本校學籍系統。 
  4. 經錄取來臺註冊入學辦理現場驗證時,須繳交經畢業學校所在國家/地區之中華民國政府駐外機構驗證或僑務委員會指定保薦單位核驗之學位(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正本及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