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名額、修業年限與畢業學分數、審查結果及入學意願調查、放榜與申訴程序
發布日期: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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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第一梯次:學士班22名,碩士班4名。
- 第二梯次:海外聯招會未分發完之名額。
修業年限與畢業學分數
- 依本校學則修業年限及畢業學分數之規定。
- 學生入學本校學士班資格相當於中華民國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以同等學力就讀者(如中五學制學生),應在規定修業年限內增加其應修畢業學分數至少十二學分(詳本校學則第47條)。
審查結果及入學意願調查
本項招生錄取名額依教育部115學年度僑生及港澳生學士班招生名額核定表分配,經學系甄審合格,並經僑務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僑生身分或經教育部認定符合港澳生、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身分,將依學系甄審排序及志願序分發,提送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 本校公告正備取生名單於本網站,並以電子郵件寄發正備取通知申請學生,若教育部及僑務委員會提前或延後函復申請人資格,將另行公告放榜時程。
- 第一梯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9日
- 第二梯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日
- 正取生應上網填寫就讀意願,否則視同放棄入學資格;備取生應上網填寫遞補意願,否則視同放棄遞補資格。
- 第一梯次回覆日期:2026年2月13日晚上11:59前(臺灣時間)
- 第二梯次回覆日期:2026年8月4日晚上11:59前(臺灣時間)
放榜
本校於本網站公告第一梯次正式榜單(確認入學名單),海外聯招會將不再予以分發。另,第二梯次正式榜單(確認入學名單)中若含當年度已獲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在案或個人申請錄取資格者,本校將逕行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 公告正式榜單日期
- 第一梯次:2026年2月25日
- 第二梯次:2026年8月5日
- 電子郵件寄發錄取通知書日期
- 第一梯次:預計2026年2月26日
- 第二梯次:預計2026年8月6日
申訴程序
- 申請人對甄審結果有疑義時,需於放榜日起十日內(以郵戳為憑),以書面向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非以書面或超過申訴期限者,招生委員會不予受理。招生委員會應於收到申訴案起三十天內(以郵戳為憑)正式函復;必要時,得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處理。
- 申訴書應載明申請人姓名、申請系組、電子郵件、聯絡電話、申訴日期、申訴事由,並檢附佐證資料,請以國際快捷郵寄至本校國際事務處,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注意事項
- 學士班為4年制,學生須通過英文畢業門檻,始具畢業資格,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校語文中心網頁公告。碩士班修業年限為1至4年。
- 非全英語授課系所,學生應具備流利的中文聽說讀寫能力,中文程度應達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之聽力與閱讀測驗進階級(B1)標準,或相當於 CEFR(進階級)B1(含)以上之中文檢定考試成績證明。
- 本校僑生輔導專責單位為學務處就業服務暨僑生輔導組(簡稱:就僑組)。
- 本校學位是否獲得海外政府或機構之認可,申請人應自行向相關單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