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蒐集機關:長庚大學。
- 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基於辦理本校入學招生考試相關之試務(134)、提供考試成績、招生、放榜、證明使用之資(通)訊服務(135),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6)、教育研究及統計研究分析(157)、學(員)生資料管理(158)、學術研究(159)、本校招生系統測試需要及完成入學招生考試必要工作或經考生同意之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本校所蒐集之考生個人資料為報考試務處理所需之基本資料:識別個人者(C001)、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03)、個人描述(C011)、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C023)之父母國籍、學校紀錄(C051)、資格或紀錄(C052)、學生(員)及應考人紀錄(C057)、現行之受僱情形(C061)、僱用經過(C062)之受雇日期及僱用期間、離職經過(C063)之離職日期等個人資料類別,內容包括姓名、國民身分證、生日、相片、性別、教育資料、緊急聯絡人、住址、電子郵遞地址、聯絡資訊、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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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之蒐集方式:透過考生網路報名而取得考生個人資料。若您報考身分屬僑生或港澳學生,為確定您的身分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或「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之規定, 您的部分個人資料將由本校傳輸到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教育部、僑務委員會、內政部移民署,提取您的出入境紀錄。並由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教育部、僑務委員會進行身分審查。
- 個人資料使用範圍及方式:本校之試務作業、考試成績與相關資訊之發送通知,提供進行試務、錄取、分發、報到、查驗、入學註冊等作業,考生(或緊急連絡人)之聯絡,基於試務公信的必要揭露與學術研究及其他有助上開蒐集目的完成之必要方式。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及對象:
- (一)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另有規定辦理考試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利用期間。
- (二)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經考生授權處理、利用之地區。
-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本校及教育部或其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詳細名單名稱或如有新增,將於本校招生資訊網站公告。
- 個人資料之提供:
-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選擇不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整時,本校將無法判斷您的個人資料正確性及辦理考試相關事宜。
- 請依各項考試需求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校申請更正。
- 個人資料之保密:本校將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 您可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就本校保有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 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惟因本校執行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不依請求為之。
- 外國學生:電話:03-2118800 分機 3064,電子郵件:cgu_fs@mail.cgu.edu.tw。
- 僑港澳學生: 電話:03-2118800 分機 3536,電子郵件:overseas@mail.cg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