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大學執行115年國科會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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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 |
助學金至多19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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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由國科會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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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1.依各學院訂定之評選標準及審查機制辦理獎勵資格評選。 2.每學年之續領資格依各學院訂定考核規定進行審查,並須持續配合國科會追蹤在校期間之學業研究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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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方式 |
1.國科會補助1-3年,每個月40,000元;第4年,由本校獎助每個月40,000元。 2.於4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3.錄取後辦理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未完成註冊與未達續獎資格者不得領取。 |
※ 詢問電話:03-2118800分機3099
※本作業悉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及「長庚大學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獎勵要點」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