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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金額:
- 【優秀】 新生:每名每月 NTD 12,500 、 舊生:每名每月 NTD 10,000。
- 【菁英】 每名每月 NTD 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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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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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 申請回國就讀大學學士班當年度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得申請優秀僑生獎學金:
- 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外聯招會)聯合分發管道,錄取分發大學各梯次各類組分發總成績前五名,且成績排名為該類組前百分之一者。
- 曾代表僑居國獲得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等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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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英】 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得申請菁英僑生獎學金:
- 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外聯招會)聯合分發管道,錄取分發大學各梯次各類組分發總成績前五名,且成績排名為該類組前百分之一者(不包括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結業生),所就讀學校為該國優質(享有聲譽)高中且各採計科目成績達最高(優)之等第,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確認屬實,並由教育部遴選通過者。
- 經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外聯招會)聯合分發管道,錄取分發大學各梯次各類組分發總成績前五名,且成績排名為該類組前百分之一者(不包括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結業生),且所持馬來西亞獨中統考文憑各採計科目均達A1等第者。
- 曾代表僑居國獲得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等獎者,且經海外聯招會送三個志願校系審查通過後優先錄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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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 申請回國就讀大學學士班當年度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得申請優秀僑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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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領資格:
- 在學期間(不包括應屆畢業當年)每學期修習九學分以上,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全班最高百分之十以前或達八十五分以上。交換生於交換期間所修習之國外學分及成績應先經由國內就讀學校採認。
- 前一學年成績未達前項基準者,不得申請。但以後學年成績再達前項基準者,得再申請。
- 其他說明:請參考「長庚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網頁。
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
發布日期: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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