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課程
發布日期: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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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理念與特色
長庚大學工業設計學系以培育具備專業能力與職業倫理的設計人才為核心目標。教學理念強調理論與實務並重,並透過師徒制的教學方式,深化學生的學習與成長。配合國家經濟發展與產品設計品質提升的需求,系上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國際競賽,提升我國設計在國際上的形象與定位。此外,本系亦致力於培養具備研究能力的設計人才。為達成教育目標,學生在畢業前應具備以下核心能力:
- 人文關懷
- 跨領域創新
- 前瞻科技應用
- 國際視野
- 藝術涵養
- 理論與實務並重的課程設計:本系課程涵蓋設計理論與實務技能,理論課程如設計方法、人因工程、設計心理學等,奠定學生的設計知識基礎。實務課程則包括工廠實習、設計素描、模型製作、電腦繪圖、互動媒體設計等,強化技術能力。 主軸課程透過實際設計專案,訓練學生分析與創造能力,並藉由專題設計培養獨立思考與綜合協調的專業素養。學生可整合所學理論與技能,發展個人設計風格與特色,並依個人興趣選擇設計專業領域。
- 師徒制教學與小班制互動:本系採小班制教學,提供學生與教師密切互動的學習環境。學生不僅學習設計知識,也培養正確的職業態度與倫理觀。系上依據設計趨勢與研究方向設計特色學程,學生可參與相關研究與實務專案,透過師徒制累積實務經驗與研究能力。
- 產學合作與設計競賽:透過與企業合作,師生共同參與設計實務,實踐教學、研究與產業連結。系上鼓勵學生參加國內外設計競賽,累積創意設計與產品開發經驗,並提升未來進修與就業競爭力。 此外,學生須於畢業前完成至少8週的暑期實習,實際體驗設計工作流程與職場環境。
- 學碩一貫學程:從設計實務到設計研究 為提升設計創新與研究能力,本系提供五年一貫的「學士+碩士」學程。學生可於大二或大三申請,通過審查後成為預備研究生,並於高年級開始修讀碩士課程。通過碩士班甄試或考試後,可抵免已修碩士學分,並於第五年完成碩士學位。
課程規劃與教學內容
本系的課程規劃與教學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114學年度入學者適用)
本系大學部課程依據教育目標與系所發展特色進行規劃,並配合學校發展數位化、國際化與跨域化等特色,除校定通識課程外,亦納入管理學院共構的特色課程,打造多元且具前瞻性的學習架構。 課程架構說明:
- 管院共構課程:以人工智慧語言與產業應用為主,強化學生在智慧科技與產業實務上的應用能力。
- 專業知能課程:涵蓋設計所需的基本知識與技能,奠定學生的設計基礎。
- 主軸課程:為設計核心課程,透過操作與演練,培養學生整合與應用設計知能的能力。
- 領域課程:提供多樣化設計領域選修課程,協助學生探索並發展個人設計興趣與專長。
本系以工業設計為核心,導入其他學院課程,透過學程方式推動跨領域學習,拓展學生的知識視野與設計能力。目前開設的跨領域學程包括:
- 醫療設計學程:課程橫跨管理學院、醫學院、工學院與通識教育中心,結合設計與醫療科技,培養具備醫療創新能力的設計人才。
- 跨領域創新創業學程:整合管理學院、醫學院與通識教育中心課程,強調創新思維與創業實務,鼓勵學生將設計轉化為具市場潛力的產品或服務。
為促進跨領域學習與個人發展,本系開放學生選修最多20個學分的外系課程,並積極鼓勵學生申請輔系或雙主修,培養多元能力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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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課程規劃緊扣教育目標與系所發展特色,除校定通識課程外,亦納入管理學院共構的特色課程,並依設計專業領域進行分類,協助學生依自身興趣與職涯規劃選修相關課程,將個人化的設計理念應用於實務或研究。
課程架構與學分規定:
- 必修課程:共計66學分,包括:
- 專業必修課程:27學分
- 主軸必修課程:36學分
- 管院共構課程(人工智慧語言與產業應用):3學分
- 通識課程:25學分
- 其中「人工智慧語言與產業應用」課程可抵免多元-運算思維領域「人工智慧概論」1學分
- 選修課程:38學分
- 畢業總學分:128學分
- 暑期實習:畢業前須完成8週校外實習課程
- 一、二年級:以設計基礎課程為主,建立產品設計師所需的知識、技能與美感素養。
- 三、四年級:進入專業課程,深入不同設計領域,培養獨立設計能力與專業素養。
- 主軸課程依年級安排如下:
- 大一:基本設計
- 大二:基本工業設計
- 大三:工業設計、醫療設計、跨領域創新設計 (配合學分學程進行分流,學生依興趣選擇)
- 大四:專題設計
- 課程銜接建議:
- 留意設計技能與理論課程與主軸課程間的整合與應用。
- 檢視自身是否達成各年級主軸課程的核心學習目標。
校外實習課程
校外實習為本系實踐「產學合一」的特色課程之一。學生須於四年內選擇一個暑假期間,完成為期八週的實習。此課程不僅培養學生自我規劃與學習能力,更讓學生實際體驗產業運作,為未來職涯做好準備,並激發對設計實務的前瞻思維。自由選修學分與跨領域學習
為鼓勵學生成為具備設計根基的 T 型人才,本系開放20個自由選修學分,學生可於校內各院系(所)修習課程,納入本系選修學分中。通識課程最多承認4學分,體育課程則不列入選修學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