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事務組公告】配合本校修正「請採購暨資材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與系統限制無關項目先行開放,請查照。

一、本校「請採購暨資材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於114年11月25日行政會議通過,惟依會計室於行政會議反應意見,暫緩公布施行,將待系統及配套措施完成後正式施行。
二、配合本次部分條文修正,以下與系統限制無關項目先行開放:
(一)校內(不含CMRP、BMRP)及非個人計畫經費,屬資材小額急用核銷項目,採購金額2萬元以下經總務處審查通過後可自購核銷(表單如附件一);採購金額超過2萬元至3萬元以下者,則經主秘核准後可自購核銷。
(二)BMRP經費,比照經費來源單位,非合約急用材料且單項採購金額3,000元以下,得由請購部門一級主管核決,以資材小額黏貼單報銷。
三、注意事項:
(一)凡購買與合約廠牌型號均相符品項者,一律以請購辦理。
(二)部門經費以急用資材小額程序自購,須確認屬「急用」需求,不符合者,一律退件改以請購辦理。
(三)本公告發布日前之憑證一律不適用自購核銷(已簽准項目除外)。
(四)依會計室意見,使用資材小額黏貼單核銷,將落實合約項目檢查,凡黏貼單未附合約品項查詢畫面或未於Check List確實說明者(教學文件詳附件二),一律退件辦理。

公告單位:總務處事務組
承辦人:林咏嬿
聯絡分機:409-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