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宿舍
發布日期: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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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一. 本校男教職員工單身宿舍位於蘊德樓B1~B3,女教職員工單身宿舍位於蘊德樓後方1-12樓(如附圖),凡校內教職員工、專任約聘人員、專任研究助理及其他經校長核准者均可提出申請。二. 上述適用對象可於人事室報到完成時,提出單身宿舍住宿申請,宿舍每間房可提供4人住宿,住宿費用依申請對象區分為每月500、700及900元,實際住宿費用依住宿天數比例計算之。
三. 申請表單及注意事項請參考「Q&A:如何辦理教職員工單身宿舍申請?」
四. 如遇床位額滿,將依申請日期安排先後順序。
五. 寢室內或公共區域設施,如有損壞無法正常使用之情形,請住宿人員至「校務資訊系統」→「請修系統」進行請修。
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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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如何辦理教職員工單身宿舍申請? |
A: 一、本校專任教師、編制內職工、專任約聘人員及專任研究助理 (一)請至「校務資訊系統」→線上核簽管理系統→線上表單→校內便簽→作業表單別請點選「25-03公文(組長核決)」→呈核至單位主管或計畫主持人。 (二)「教職員工單身宿舍申請單」請貼妥二吋照片,空白處請留分機、手機及常用E-MAIL。 (三)「長庚大學教職員工單身宿舍住宿須知」簽名處請蓋私章 →線上呈核至單位主管 →加簽人事室及總務處辦理申請。 二、校外人員 (一)計畫合作之長庚醫院人員(除上述表單外,請檢附異動單) (二)經校長核准者(除上述表單外,請檢附核准依據) 三、收費 (一)編制內人員(專任教師、編制內職工),宿舍費用每月500元,由薪資內扣款。 (二)編制外人員(專任約聘人員、研究助理),宿舍費用每月700元,由薪資內扣款。 (三)校外人員(院校合作院籍人員)及簽呈或業洽函經校長核准者,宿舍費用每月900元,並於每月5日前,至本校出納繳交並提供繳款後單據影本供總務處存查。 四、住宿人員應善盡愛護公物及保持環境整潔之責,並應遵守住宿相關規定及用電安全。 如有違規,經宿舍管理員勸導不聽或不改善者,得依規定提報議處並勒令退宿。 |
承辦人
承辦人:陸栯莘 分機:3328 E-mail:yushin@mail.cg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