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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校外實習專區

  • 2025

    03.13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4年暑假實習

    一、各科系所學生若有實習需求,請自即日起至本年5月5日(週一)前申請,實習申請可由系所薦送或由學生備齊相關資料向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提出申請,為加速實習申請作業,申請案請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實習生申請相關資料,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本館最新消息區。 二、實習生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期間,皆不支給任何報酬(薪資、和津貼)、不供宿、不保險。確定錄取之實習生需請學校提供學生保險證明,或提供自行投保意外險證明。未滿18歲學生,另需檢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家長(監護人)同意書」,以完成實習之確認作業。 三、獲錄取之同學,將由輔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 四、依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如需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

  • 2025

    01.07

    轉知:法務部矯正署114年度提供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心理、諮商輔導及社工實習相關事宜,已公告於本署官網電子公布欄業務宣導區,請查照。

    一、為擴大心理、諮商輔導及社會工作等矯正專業領域之跨界合作,本署提供相關科系之大學院校在學學生至矯正機關實習機會,藉由教學相長過程中促進理論與實務之整合,並培養更多有志之士加入矯正行列。 二、本署矯正機關實習為無給職,無需支付實習指導費用,亦不提供實習期間之保險、住宿、交通車、伙食等事宜。 三、如有疑問,請洽各受理機關實習負責人。 四、連結網址:https://www.mjac.moj.gov.tw/4786/4963/4971/1556335/post

  • 2025

    01.06

    轉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受理114年度暑期學生實習相關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等,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所屬健康服務中心受理實習及訓練要點(以下簡稱訓練要點)辦理(附件1)。 二、請貴校於114年5月31日前,依所附「113年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受理暑期學生實習窗口及受理名額統計表」(附件2)提供可容額人數及可接受實習之系(科、所),請逕洽受理實習機關窗口聯繫暑期學生實習事宜,並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實習申請表(附件3)予申請機關單位窗口,完成申請程序。 三、其他配合或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據訓練要點第4點規定,受理機關核定實習或訓練名額後,申請單位須檢送實習(訓練)名冊(附件4),實習(訓練)計畫書(註明受理機關、學習科目、學習內容、學習期間及考評辦法)予受理機關。 (二)依據訓練要點第5點規定,申請單位申請學生實習或人員訓練,應與受理機關訂定契約(附件5),訓練未滿40小時者不在此限。 (三)學生實習費,請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所屬健康服務中心受理實習及訓練收費標準」(附件6)第1點第 4項規定,學生實習期間開始後2星期內繳交實習費予實習機關。但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四)檢附保密切結書(附件7),請提供實習學生填寫及簽名,並於報到時繳交實習機關。

  • 2024

    07.26

    「長庚大學學生校外實習作業辦法」之學生實習合約書範本已於113年7月19日簽准修訂通過,並自即日起開始生效。

    一、112學年度第2次學生實習審議委員會決議,擬於本校之學生實習合約範本明定實習機構之實習技術教師應接受性平等教育相關研習,故修正本校學生實習合約範本(僱傭及非僱傭)中,僱傭版本之第一條第5點及非僱傭版本之第一條第4點,增加「實習機構之實習技術教師應具性別平等意識之相關條文」。 二、檢附修正後學生實習合約書範本(僱傭及非僱傭版本)

  • 2024

    07.26

    教育部通知113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13028),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

    一、本契約有效期限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保險得標金額為每人新臺幣600元(一年期),未滿一年期之計畫標準請參考附件實習保險內容及保單條款。 二、旨揭契約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三、有關保險加、退保服務之新光人壽窗口為洪先生(電話:07-3327259分機24)。 期間 按全年保險費百分比(%) 保險費(元) 一日 5 30 一日以上未滿一個月者 15 90 一個月以上未滿二個月者 25 150 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者 35 210 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者 45 270 四個月以上未滿五個月者 55 330 五個月以上未滿六個月者 65 390 六個月以上未滿七個月者 75 450 七個月以上未滿八個月者 80 480 八個月以上未滿九個月者 85 510 九個月以上未滿十個月者 90 540 十個月以上未滿十一個月者 95 570 十一個月以上未滿十二個月者 100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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