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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及論文研究計畫

學位資訊


碩士班英文名稱:Graduate Institut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授予學位:工學碩士 Master of Science (M.S.)

指導教授與論文

  • 指導教授資格與申請:
    • 論文指導教授之資格需具備本校「碩、博士學位考試實施辦法」第四條所規定之學位考試委員資格,主聘於本系之教師可收2名學生、合聘於本系教師可收1名學生。
    • 研究生於一年級第1學期結束前確認指導教授(上傳「指導教授同意書」至google表單),確認後須於FLOW系統中填寫提交「038A指導教授申請」表。
    • 在有「主要指導教授」的前提下,如希望徵詢外系教師擔任”共同”指導教授,亦須於FLOW系統中提出申請。
    • 研究生更換指導教授以一次為限,並需於更換指導教授滿一學期後始可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 指導教授職責:
    • 指導研究生之全程學業之輔導,包含選課、閱讀、研究實驗與論文撰寫等。
    • 指導研究生在學期間之選擇及確定論文研究題目、發展論文研究計畫並完成博(碩)士論文報告。
    • 推薦研究生選擇口試委員並出席相關之評審會議。
    • 決定研究生是否可提出研究計畫口試之申請,並簽署「論文指導教授推薦書」。
    • 決定研究生是否可提出博(碩)士學位考試(論文口試)之申請,並簽署「指導教授同意函(Oral Defense)」,及於FLOW系統中填寫提交「 035A學位考試申請」表。
    • 論文口試後,確認研究生完成修改,簽署「口試委員審定書」。
  • 論文研究計畫
    • 研究生擬定論文題目後,於碩士班二年級開學第一週結束前繳交「論文研撰計畫表」及經論文指導教授簽章同意之「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各一份,送請研究所所長審核後留存於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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