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項操作說明】材料規範基礎資料建檔

材料規範基礎資料建檔

教師個人計畫請購,需開立規範者,可直接操作「材料規範基礎資料建檔」傳送OA。
材料規範基礎資料建檔1
材料規範基礎資料建檔2

材料規範修改變更

已傳簽完成的材料規範如要修改,僅能以「複製」方式修改後重新傳簽,
如修改項目不多,建議直接開立請購單,至「請購規範查詢與修改(針對已開單案件)」修改。
材料規範修改變更1
材料規範修改變更2
材料規範修改變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