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產短缺除帳核簽作業流程,請查照。
一、申請單位先進入ERP系統輸入「減損單」並存成PDF檔(附件一),及附加於簽呈內核簽(申請單位→總務處→校長室)。
二、提報簽呈內容請敘明遺失項目資訊及原因情形,若遺失項目屬須賠款者,請檢附「賠償金額試算表」(附件二),俟簽呈核准後,再辦理繳款作業,以避免金額有誤衍生退補款作業。
三、完成上述核簽流程後,再於ERP引出原「減損單」,轉成OA單傳簽。
四、OA減損單內須檢附核准簽呈(含繳款單),OA單呈准後再辦理除帳作業。
公告單位:總務處事務組
承辦人:鄭又嘉
聯絡分機:409-3206